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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义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启动

发布时间: 2020-10-30 08:46:5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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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指导市民网上自助办理医保业务。

  中国义乌网10月3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眼下,义乌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大病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为顺利推进征缴工作,方便广大群众应保尽保,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涉及此次参保、待遇、缴费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关于参保事项

  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义乌市城乡居民、义乌学籍学生(含大学生)、领取义乌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全体参保人员。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每年个人缴纳1796元(含长护险36元、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三档每年个人缴纳596元(含长护险36元、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含大病选缴保险300元。

  档次变更时间及办理:

  档次变更(含大病选缴份数)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2020年度缴费档次产生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费和大病选缴份数。如需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大病选缴份数的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医疗保障”——“档次变更(基本)”“大病选缴”线上办理或到相应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稠州商业银行)任一网点、属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线下办理。

  参保手续:

  2020年度未参保人员如需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需在2020年11月10日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医疗保障”——“城乡参保登记”线上办理或携带户口簿到相应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稠州商业银行)任一网点、属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线下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非义乌户籍参保需另行提供居住证。

  关于待遇事项

  选缴保费后的待遇,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多缴多得,换言之,选缴保费缴得越多,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越高。其中,连续缴纳1份满3年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2000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支付比例75%,报销最高限额60万元;连续缴纳2份满3年的,报销80%,报销最高限额80万元,起付标准11000元;连续缴纳3份满3年的,报销85%,起付标准6000元,不再设立报销最高限额。

  享受待遇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按医疗年度参保,医疗保险费一次性收缴,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次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补缴及待遇:

  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在规定时间未缴纳的,可以进行补缴。补缴后,当年选缴保费相应待遇不享受,但可以计算年限。

  财政补助:

  农村户籍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城镇户籍独生子女、失独人员、上年度已参加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三档财政补助。

  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持证重度残疾人、“三老”人员、孤儿和困难学生、优抚人员、义乌户籍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县级(含)以上农村劳动模范和三八红旗手、按月发放生活费的退职民办教师、国民党抗战老兵、持证精神(三级)病人、麻风病人等,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值得一提的是,以下几类人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3份补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财政补助的人员,失独人员、持证精神(四级)病人、义乌学籍中小学生,大学生(义乌工商学院、浙江机电学院的学生)。

  关于缴费事项

  缴费时间: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的主要征收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扫尾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银行委托扣款、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银行委托扣款——2020年11月15日起陆续发起批量扣款。原已办理银行委托扣款的,请及时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未办理银行委托扣款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到农商银行、稠州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可签约银行办理(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均可线上签订委托扣款)。

  因资金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原因,而导致扣款错误或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到银行窗口办理——参保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现金缴费。

  采用支付宝方式——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采用微信方式——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查询记录:

  如需查询签约账户和缴费记录的,可打开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也可前往委托银行查询签约账户、扣款情况查询和打印缴费凭证。

  提醒大家一下,11月20日后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医疗保障”—“居民缴费查询”“大病缴费查询”查询参保到账情况。

  大病保险缴费: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人员大病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有补充险)的人员,选缴大病保费3份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列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的人员,所需大病保费按照上年度选缴份数从医保个人账户中直接扣除,本年度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至少扣除一份(11月11日之前个人还可选择1—2份大病保险,同步从医保个账中扣除,11月11日及之后选缴大病1—2份的,需支付宝、微信或银行委托代扣)。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纳1—3份选缴保费,由银行代扣代缴。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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