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9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丁康康 编辑 童荟颖)12月7日下午,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做饰品配件生意的黄女士专程赶到义乌市公安局商城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破案神速”的锦旗送给民警童瑞升、王琴良,感谢警方为她追回被盗的5万多元银行存款。
2019年11月,黄女士在银行查看账户流水时发现,她的一个银行账户莫名被绑定了QQ号。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间,有人通过QQ支付购物、充值游戏、转账等方式消费240余次,每次少则3、5元,最多的一次达5000元,共计5万多元。黄女士核实发现,其家人并未操作QQ绑定消费,随即向商城派出所报了警。
在对黄女士进行询问时,一名曾在她商位工作过的女子刘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据介绍,2016年1月至2017年初,来自江西弋阳的刘某曾在黄女士的商位短暂工作。2018年1月,黄女士在国际商贸城一区东扩区租了一个新商位,于是又电话联系了“老实肯干”的刘某,让她到新店面担任营业员。2019年3月,刘某再次因“个人原因”离职。
今年1月18日,刘某在江西老家被义乌警方抓获,他在落网后对自己盗窃黄女士银行存款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2018年2月,刘某到黄女士的新商位担任营业员后,由于之前表现良好,黄女士将微信和支付宝绑定的收款手机交给刘某保管,但并未告知其支付密码。
面对每天大量的收款信息,刘某心态发生了变化。2018年3月的一天,黄女士让刘某帮忙复印身份证时,刘某悄悄多复印了两张身份证留了下来。有了黄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绑定手机,刘某从一名网吧认识的朋友处弄来一个新QQ,并将黄女士的银行卡绑定在这个新QQ上。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离职期间,刘某使用QQ支付日常消费、网络游戏充值、转账套现等240余次,具体数额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了。由于绑定的手机一直在自己手中,他每次作案后就将相关银行资金变动提醒短信删除,因此黄女士一直没有发现。
10月底,义乌法院一审判处刘某赔付黄女士55178元。11月底,黄女士从办案民警手中拿到了刘某家属赔付的55178元。
义乌警方提醒市民,随着第三方支付工作的普及,手机已逐渐成为日常消费支付的“钱包”,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支付密码和身份信息,同时要通过增设指纹解锁、图形解锁、人脸识别等验证程序来保护自己“手机钱包”内的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