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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便宜私用消防栓取水 义乌这两名男子花2000元“洗车”

发布时间: 2020-12-24 16:09:2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季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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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2月24日讯(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季梦娜 编辑 童晓)告别了连日的阴雨天气,久违的晴日上线,对于不少爱车一族来说,这正是洗车的好时机。然而,有一些“聪明人”却把主意打到了消防栓上,打算借此省下一笔洗车费,然而殊不知此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势必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执法员巡查至宗泽路路段时,发现一辆货车停靠在路边,一名男子正把皮管接到消防栓上,并使用消防栓内的水对车辆进行清洗,一旁的路面已经积起一大滩因清洗车辆而产生的污水。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制止,并把该男子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路过小区,我看到有个消防栓,想着这几天恰巧车有点脏,可以用这里的水来冲洗,还可以省下一笔洗车的费用。”该男子说,其暂住在附近社区,正巧车上也有取水工具,也没多想,直接就在消防栓上取水洗车了。

  经过执法员的一番批评教育后,该男子也逐渐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以后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私自取用公共供水。随后,执法员向该男子签发《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

  然而,这样的“聪明人”不止一位。在03省道与城北路交叉口路段,执法队员又查获了一起从消防栓内取水洗车的违法行为。当前涉案人员也已被执法员带回,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执法队员介绍,上述两人的行为均已违反了《浙江省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禁止城市用水用户盗用城市供水”的相关规定。依据《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盗用公共供水的,责令其改正,补交公共供水水费,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终,两名当事人均因涉嫌盗用城市供水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义乌市信用评分办法》,他们还将被扣除相应的信用分。

  “擅自取用消防用水,不仅会导致水资源浪费,还可能损坏消防设施,造成消防安全隐患。”后宅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后宅大队将继续严厉打击违法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此外,希望广大市民若发现有违规用水等行为,应积极拨打96150进行举报,共同维护义乌城市供水及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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