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1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王志军 陈悦鹏 编辑 童荟颖)今天(1月1日)一早8时许,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四大队民警在G1512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怀鲁枢纽附近路段巡逻时,发现有辆红色法拉利跑车停在硬路肩,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驾驶员潘某下车表示车子疑似没电抛锚了,正在打电话报警。此时民警从潘某的口气中闻到一股酒味,遂即将潘某带回大队驻地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经检测,潘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32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潘某供职于天台某豪车租赁公司,他驾驶的这台浙G号牌法拉利是公司从义乌租赁而来。
2020年12月31日晚,潘某与堂弟潘某某,以及几个朋友一起在天台某酒店跨年聚餐,期间潘某喝了几瓶啤酒和几杯劲酒。此时他才想起公司通知他元旦上午要把车送回义乌,于是赶紧联系代驾,谁知代驾开价要一千五百元以上。潘某认为太贵,同时又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过一晚就吹不出来了。
1日凌晨,潘某带着堂弟潘某某从天台出发,谁知开到甬金高速东阳服务区还没到的位置,车辆抛锚了。
由于潘某2019年10月因酒后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驾驶证已依法被吊销。因此潘某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潘某将面临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
金华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隔夜酒也切勿大意,勿拿生命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