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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引育用留”沃土 汇聚各类优秀人才 义乌试行企业用工保障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1-11 08:50:4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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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1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为大力引进紧缺急需的各类产业工人及优秀人才,降低企业招工成本,1月7日,义乌市推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就扩大应邀来义人员政策享受范围、支持企业招用新员工等五个方面进行明确。

  据了解,着眼于“引才、育才、用才、留才”,此次新政扩大了原有政策享受范围。其中,将应邀来义可受免费食宿和交通补贴范围的人员,由应届高校毕业生扩大至来义实习、就业的各类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校企合作范围由非公企业扩大至国有企业、园区、平台;人才工作基地覆盖范围由高等院校扩大至中等职业、技工学校。

  扩大应邀来义促进用工人员保障。应邀来义的实习、就业等各类促进用工人员以及带队工作人员,可享受七天免费食宿,并参照来义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扩大校企合作范围。将市属国有企业、园区、平台纳入校企合作范围,支持其与院校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合作,按其实际合作费用的50%予以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扩大人才工作基地合作范围。将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纳入人才工作基地建设范围,人才工作基地负责为义乌企业组织专场招聘会及输送产业人才。根据引才效果和工作实绩给予一定的奖励。

  支持企业招用新员工。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根据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新员工(指在我市首次参保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数,给予企业3000元/人的招工补助。但因同一人员对应的劳务协作基地、人才工作基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的六条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招引六条意见的实施细则》以及本意见的规定已享受补助政策的除外。

  鼓励企业市场化引才。企业通过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一名年薪30万元(以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为准)以上的高端领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义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给予用人单位中介费的50%补助,每名人才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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