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补贴1.5万元 义乌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 2021-04-13 09:05:4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林晓燕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4月13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创业载体建设,优化创业孵化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浙江省、金华市相关工作要求,义乌市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

  据了解,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给予1.5万元,每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同时,为积极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市里对获评金华市级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获评省级、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再分别给予20万元、7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此外,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认定条件

  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机构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专业高效的创业孵化服务,正常运营的各类综合创业服务平台,并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经营场所及设施完善。具备可自主支配经营的场地(租用场地的,自申报之日起应尚有2年以上租赁期限),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自有创业孵化场所,规范的物业管理和水电、网络、仓库等必要的基础配套设施。

  制度健全。具有健全的创业实体入驻退出机制,完善的日常管理服务、财务等规章制度。

  有专职管理团队。拥有2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积极开展创业服务,能帮助孵化场地内的创业实体享受政府部门的创业扶持政策,提供政策咨询、辅导培训、融资服务、事务代理、文化建设等服务,服务效果较好。

  创业带动就业。入驻创业实体达到10家以上,带动就业岗位70个以上;创业项目质量较高的,可适当降低数量要求。

  需要提醒的是,现代农业基地不受入驻实体数量、带动就业岗位数量限制。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主导产业明确,能够体现当地农产品生产优势与特点;至少与1家以上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

  认定程序

  此次认定工作分申报、审核、公示和认定四个环节。其中,有意向申报的各类园区管理机构经所在镇街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义乌市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表》、企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支配场所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及附图)以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方案等。

  市人社局根据申报材料和实地评估情况,确定创业孵化基地拟认定名单,再对拟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

  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社部门将取消其创业孵化基地资格:违法违规经营,或允许基地内创业实体违法违规经营的;创业实体投诉查实3次以上,仍不及时整改的;不能为创业实体提供有效的创业服务,或不能提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的;在督察过程中发现运营状态不正常或不再运营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其他应当取消资格的情形。

  工作人员提醒,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单位,须在4月20日前完成申报,并在实地评估时提供书面材料原件,逾期不候。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