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3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近日,义乌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再获赋能,省发改委批复同意义乌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开展全域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
所谓“评定分离”,就是紧扣“招标人负责制”这一核心,将招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分为两个环节,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定标坚持“优中选低,低中选优”的原则,给予招标人充分的决策权。
评标现场 资料图
自2017年4月省发改委批复同意义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以来,义乌不仅制定了评定分离指导规则,形成了一套举措有利、操作简捷、风险可控、效果显著的做法,更发布了全省首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工作规程》地方标准。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招投标工作现场会上,省发改委将义乌“评定分离”典型经验做了交流介绍。
“改革实施以来,项目建设单位普遍反映施工、监理单位较以往更容易管理,责任感比以往增强,履约行为比以往更加规范,改革成效显现,全市招投标领域已全面形成‘我要评定分离’的浓郁氛围。”义乌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定标现场 资料图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义乌全市已完成施工、货物和服务项目定标共计153个标段,占同期必须招标项目的64.8%;定标金额逾92.96亿元,占同期招标成交额的91.4%。2017年评定分离试点实施以来,累计完成定标1300余个标段,定标金额500多亿元。
此次省发改委的复函,不仅是对义乌前期试点工作的肯定,也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负责人表示,随着评定分离工作的持续推开,也给不良企业带去一定违规空间,招标人廉政风险有所增大。对此,义乌将持续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进一步深化“评定分离”改革,不断完善改革举措,如扩大适用范围,在全市范围推行评定分离;改进定标方式,实行多元化定标;开发电子定标决策系统,智能分析精准画像提高定标针对性;强化监督体系建设,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全过程监督等,切实建成便利高效、公平择优、监管有力、风清气正的招投标环境,不断总结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规范和创新招投标工作先行先试,提供“义乌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