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义乌男子“一房七卖”卷款440多万元 背后是什么套路?

发布时间: 2021-09-21 09:30:2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图源视觉中国

  中国义乌网9月21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为了弄到钱供自己挥霍,义乌福田街道的叶某动起歪脑筋——他通过4家房产中介,将自己名下一套105平方米的房产权益面积先后卖给7名买家,卷走440多万元定金。近日,叶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义乌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一房七卖”骗惨众多买家

  胡先生是宁波慈溪人,在义乌经商多年。去年4月,他通过房产中介向义乌人叶某购买其在福田街道湖塘区块的权益面积。“当时,我买了105平方米,分两次付了60万元定金。后来,听叶某说105平方米的户型抽不到,就又向他买了35平方米,再次付了25万元定金。”胡先生说。

  去年9月,胡先生突然接到一名楼姓女子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叶某的前妻。“楼某说,当时在合同上签字的并不是她本人,因此这份合同是无效的。”放下电话后,焦急的胡先生赶到福田街道查询发现,叶某卖出的权益面积超过600平方米,而他家所有人的权益面积加起来只有420平方米。

  据介绍,向叶某购买权益面积的远不止胡先生一人——义乌一名童先生购买了105平方米权益面积,付了80万元定金;一名李先生购买了70平方米权益面积,付了60万元定金;甚至一名在房产中介工作的王先生,也付了62万元定金买了70平方米权益面积……据统计,2018年5月至去年8月,叶某先后出售了665平方米权益面积。“这些权益面积先后通过4家房产中介卖给7名买家,他拿走的定金超过440万元。”胡先生说。

  男子涉嫌合同诈骗落法网

  去年11月,胡先生及其他3名买家将叶某一家起诉到义乌法院,要求将所购权益面积过户至自己名下。同时,他们多次找到叶家,希望能“和平”解决此事——让叶某退回定金,同时解除权益面积买卖合同。然而,尽管福田街道先后多次组织调解,但叶家的态度非常强硬,“说我们打官司也打不赢。”

  今年1月19日,义乌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权益面积买卖合同过程中隐瞒了事实真相,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购房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应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得知法院裁定及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后,叶某“怂了”。5月27日,他迫于压力到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义乌警方侦查发现,叶某沉迷赌博多年,截至归案时,胡先生等人支付的440多万元定金均已被他用于赌博、归还赌债及个人挥霍。目前,叶家所有的房产均已分配完毕,叶某名下仅有一套105平方米的住房,按照市价根本无法抵偿7名买家所支付的定金。义乌警方正在积极联系叶某的家属帮忙退赃,以期法院从轻处罚。

  □温馨提醒

  购买房产权益面积请慎重

  近年来,义乌顺应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工作。在这一进程中,一些人认为选择在权益证正式颁发前买进房产价格上升空间更大。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三中队民警吴经纬表示,这种操作存在极大的隐患。

  “不少村在有机更新时会建造一部分高层,但并非所有高层权益都可自由转让。有些土地性质很可能属于集体土地或土地证无法分割,这对以后房产证抵押、再次转让及孩子落户读书等情况有很大的影响。”吴经纬说。

  吴经纬提醒购房者,不应过分依赖房产中介。房产中介给房产买卖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不少人就此当起了“甩手掌柜”。“很多人对交易程序、卖方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建议在中介办理过程中,购房者应亲身参与。”

  今年6月1日,义乌市权益证交易出台的新规正式实行,规定权益证未颁发前置换权益证不得交易,双方必需通过义乌市产权交易信息平台操作,在交易时间、次数等方面都有了明确规定,这对类似“一房多卖”案件的发生起到了极大的遏制作用。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