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2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余依萍)近日,苏溪镇率先在全市制定出台《苏溪镇河长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方位构建河长闭环履职,强化河长制考核督查奖惩,切实承担起美丽河湖建设的主体责任。
据了解,苏溪镇域内共有1条江、2条溪,设置镇级河长3人,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等领导担任;村级河长20人,由流经农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形成“书记亲自抓、镇村共协力”的责任体系。
《办法》明确,村级河长按照“一周一巡”的基本要求,建立“135”提醒机制,即提前一天、三天、五天分别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督促,确保严格按期高质量完成巡河任务。对即将逾期仍未完成巡河任务的,由镇五水办工作人员到现场陪同河长共同巡河,提升河长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每月召开一次河长工作交流现场会,通过组织经验交流、集体巡河等方式,不断提升河长制工作成效。建立共建委、社区联络员制度,统筹辖区五水共治工作,加强河长间互助协同,形成分层分类管理的责任体系,确保河长有效履职。每周五下午定期召开例会,交流河长制工作任务进展,形成抓常抓长的良性机制。
为充分激发和调动村级河长工作的积极性,《办法》明确奖优罚劣,强化河长制的正向激励,将河长制作为农村基层治理月考重要内容,巡河不到位的,相关村一票否优降档,河长到镇班子会议上作检查。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基本报酬挂钩,年终扣除奖金1000元;全年全勤履职到位的河长,年终奖励2000元。每月组织最美河长评选,收集河长与巡河河道美景合影,前三名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河长荣誉感和使命感。
此外,苏溪镇将运用数字化综合手段,开发苏溪智慧治水系统,将以大陈江为重点,全流域安装监控、喇叭等设备,应用VR自动识别技术,用数字赋能治水,破除监管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