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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廿三里:宣传检查入户入心 燃气安全“防护墙”你我共筑

发布时间: 2022-02-23 14:59:0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方维 通讯员 孙春燕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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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2月23日讯(记者 方维 通讯员 孙春燕 编辑 童荟颖)为全面提高市民安全用气意识,普及日常用气常识,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廿三里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燃气安全入户宣传与检查活动。

  “老板,这个是瓶装液化气常见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你有空的时候好好看看,包括店面的员工也组织学习学习。”当天,执法队员首先来到了廿三里街道开元南街的一家餐饮店,向商家发放了安全用气宣传单,并向商家宣传燃气的正确使用方法、用气注意事项及遇到燃气泄漏时应当如何处理等相关知识。

  在宣传过程中,执法队员特地对商家的燃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店铺立即进行整改,并提醒商家多检查、常维护防患于未然。

  在此期间,执法人员还发现有一店铺使用不锈钢脸盆盛热水加热燃气瓶,气瓶的管子还连着煤气灶给灶炉供气,执法人员发现该违规行为后立即对其进行了制止。店主解释,由于天气较冷,在用燃气的时候感觉火力不大,供气不足,就想到把燃气瓶放在热水里为其加热这个“土办法”,来帮助气体充分燃烧,以延长使用时间节约成本。执法队员表示,加热使用燃气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燃气用户不得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有以上行为的居民燃气用户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为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要时刻提高安全用气意识,规范使用燃气瓶,千万不可为了省钱而做加热燃气瓶等违规行为。

  此外,执法队员还重点对辖区5家燃气服务站点及送气工开展检查,并给商家发放了安全手册,督促其规范存储与运输,落实实名制登记。下一步,廿三里大队将继续加大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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