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市场发展委发布《关于义乌市电商、物流园区(企业)实行复工承诺备案制管理的通知》,全市受疫情影响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电子商务园区(企业)、物流园区(企业)可申请复工复产。
据悉,电商、物流园区(企业)复工复产条件为:防控制度落实到位、防控物资落实到位、员工底数掌握到位、场所环境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疫情防控承诺到位。
义乌对电商、物流园区(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承诺备案制,未经承诺备案不得擅自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后,各电商、物流园区(企业)要严格落实所有员工的日常健康监测,严格执行“一扫三查”等查验制度,落实佩戴口罩上岗、体温监测等防控要求。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严把园区(企业)入口关,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车辆、人员进出审核把关、登记监测等制度,外来车辆司乘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出园区(企业),安排固定人员进行装卸、消毒等。电商园区(企业)要设置快递物流运输专用路线和固定场地,做到客流与物流分离等等。
企业通过“问卷星”小程序完成复工承诺备案后,市场发展委将企业信息抄送给属地镇街纳入复工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