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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苏溪司法所获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发布时间: 2023-01-17 08:42: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陈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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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省司法厅作出关于命名“枫桥式”司法所的决定,义乌市司法局苏溪司法所获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据了解,苏溪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政法专编3人、社工2人、专职人民调解员4人,常驻执业律师和心理咨询师各1人。近年来,苏溪司法所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内有功能齐全的社区矫正、纠纷调解、便民服务、执法管理、普法宣教、办公等功能区块。除常规的“四室一库”外,另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驿站、品牌调解工作室、合法性审查室、心理咨询室、普法直播间、乡村法治建设展厅等。

  一直以来,苏溪司法所坚持深入践行“后陈经验”源头治理理念,聚焦新农村建设中旧改拆迁、农户建房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积极探索“农村特定事项专项法律服务”新模式,由律师团队全流程参与旧村改造,及时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引导村民做“法律明白人”,全方位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为新农村建设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苏溪司法所主动融入“党建+单元+社会基层治理”新实践。依托镇矛调中心,司法所联合综治办、派出所、法庭、检察室等,引入执业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劳动保障、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力量,形成“1+5+N”调解大联盟机制。针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积极组织专职调解员、律师、职能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成立矛调突击队主动“登门办”,做到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为推动社会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苏溪司法所还创造性地将苏溪孝义文化融入社区矫正管理,形成“社区矫正+孝义指数”管理新模式。通过“公益奉献、学习教育、就业创业、睦邻和家、见义勇为”五大评价体系,每月给社区矫正对象赋分,相应积分可以用于“减免固定学习劳动、信用修复、推荐就业”,并每月评选出3名社区矫正月度之星。

  近年来,苏溪司法所共参与或指导调处矛盾纠纷1842件,调解成功1806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其中,调处重大疑难纠纷53件。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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