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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房产新政引热议,网友最关心哪些问题?权威部门一一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3-01 16:39:1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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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3月1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2月28日,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即日起实施八条房产“新政”,此次推行的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加大“房票”使用力度、调整人才房政策、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等多个方面助力房地产市场发展。

  新政通过潮新闻客户端、中国义乌网发布后,迅速引发关注与热议,网友在直呼政策“给力”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疑问,在“中国义乌”官微下方踊跃留言。

  为此,记者专门梳理了一些网友最为关心的疑问,交由权威部门一一解答。

  1.问:现在义乌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啊?

  答:根据最新贷款市场利率LPR,义乌可执行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最低为3.8%,政策执行窗口期三个月,后续视金华房价涨幅情况来决定是否延续政策。

  2.问: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怎么上浮?

  在规定的最高(可贷)限额(单职工最高60万元,双职工最高100万元)标准内,可贷额度可上浮20%(即单职工72万元,双职工120万元)确定,并优先予以发放。

  3.问:如何计算集聚建设房票的面值?

  答:房票面值按高层公寓权益所在集聚建设安置区块的货币化置换价格确定(权益面积×权益货币化置换价格),各区块的权益货币化置换价格可以咨询所在镇街。

  4.问:集聚建设权益凭证怎么置换成房票?

  答:集聚建设安置对象(含权益买受人)携带权益凭证、义乌市一手新建商品住房认购书、购房定金银行流水、户口本等相关材料至宾王路68号10楼提出置换房票申请,经相关单位审核确认后,由建投集团发放房票。

  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权益面积不予置换房票:

  (1)权益凭证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

  (2)认购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为使用人才补贴的房源;

  (3)认购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未列入房票置换房源库名单的房源;

  (4)房票可使用价值超过认购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

  (5)全市权益面积已置换的房票可使用价值总额超过10亿元上限的;

  (6)经审核认为不予通过的其他情形。

  5.问:集聚建设的房票怎么使用?

  答:先认购商品住房,然后领取房票,在使用有效期内签订房票载明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合同,按房票的可使用价值用于支付购房款,可用于首付。房票仅限经登记的所有人使用。

  6.问:调整完善的人才房政策,什么时候可以实施?

  答:人才购房补助政策非本次调控政策发文后实施,须下发实施细则后执行。

  7.问:住宅用地出让时真的能明确学区吗?

  答:住宅用地出让周边无新建学校计划的,在出让公告里予以明确学区;周边有新建学校计划的,在新建学校招生开始前半年向全社会告知该校的学区划分范围(以入学当年公布的学区范围为准)。

  8.问:“团购”优惠政策没有了吗?

  答:从今年4月1日起,取消“团购”优惠政策。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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