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高空抛物对市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和威胁,由此引发的悲剧不胜枚举。但由于此类行为一般是瞬间发生,不易取证,通常难以进行立案查处。
近日,义乌稠城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看到该街道大塘下二区某幢房屋内有人从楼上持续往下扔东西,其中有水泥块之类的坚硬物品,感觉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员当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
到达现场后,执法队员看到有人正在向窗外抛掷碎水泥块等,掉落在该楼东北侧的空地上,空地上已经堆起了很大一堆建筑垃圾,而现场仅有简易的防护措施,许多碎块在掉落的瞬间便冲出防护范围向四周散落。队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经询问调查,抛掷建筑垃圾的是一名装修工人,受房东所托清理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执法队员现场联系了房东,其表示最近对房屋进行整体装修,产生装修垃圾数量较多,因临近年关为加快进度,便让工人集中把垃圾运到了窗户边,直接向下抛掷。
房东表示知道这样的行为是不妥的,所以才设置了简易的围栏防止有人受伤。执法人员随即示意房东查看围栏以外散落的碎石子并告知其行为可能的后果和危险性。该行为违反了《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稠城执法大队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并进行行政处罚。
向建筑物外抛掷物品不文明且具有相当危险性,接下来,义乌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同时,执法队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莫贪图一时便利,做出对他人、公共环境不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