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1月5日下午,根据前期摸排线索,义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行政执法等单位及上溪镇政府,对一处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黑窝点”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现场查获140多箱“狂飙加特林”烟花。
该“黑窝点”处于一幢四层半钢筋混凝土结构民宅,附近车流如织,紧邻人员密集的居民住宅区,不具备任何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如遇明火,极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现场,联合执法组对该储存场所展开调查。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全部被安全处置。
据介绍,涉案人员吴某、张某等人在明知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置自己与他人的安全利益不顾,被利益蒙心,从事非法储存和经营的勾当。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他们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工作人员介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春节临近,义乌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未经许可私自生产、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接下来,义乌市将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存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事故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