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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丨文明养犬 拒绝陋习

发布时间: 2024-03-21 08:40: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尚凡

  3月18日,义乌商报《稠州新语》栏目刊登了《话说养犬的“不痛快”》一文后,引起众多读者的关注,更有不少居民反映:一些养犬人出门遛犬不牵紧犬绳的行为同样让人“苦不堪言”。

  吴先生是一位跑步爱好者,一早一晚总会到江北下朱湿地公园、义乌江两岸等地跑步,几乎每一次跑步,他都会遇到不少遛犬的市民,绝大多数都牵着犬绳,但也有不少人放开了犬绳,任由犬只在绿道上、草坪上“撒欢”,有的追赶路人,让人惊恐万分;有的“扑”向孩童,吓得孩子哇哇大哭;还有的在绿道上便溺、撕咬游乐人员放在树上或路边的衣物等。众多居民反映,养犬人外出遛犬有三大陋习:在禁止遛犬区域遛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和不牵犬绳。

  众所周知,“犬类”是人类的好朋友,而在禁止遛犬区域遛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遛犬不拴绳等恶习极容易导致了一些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污染公共环境,有人一不小心就踩中了犬便;再如不牵犬绳,可能造成的恶果也很多,松开绳子的犬只到处乱跑,可能跑丢;如果中途乱吃东西,还可能引发中毒;纵情撒欢的犬只更容易惊吓到老人、儿童和孕妇,作为犬只主人更要为此承担后果。

  饲养犬只,愉悦自己,勿扰他人。外出文明遛犬、规范遛犬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中规定,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携带烈性犬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回收犬牌,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在此提醒各位犬主要提升文明养犬的意识,及时给宠物犬注射疫苗,并对宠物犬尽到看管责任,在规定的区域遛犬,遛犬时一定牵好犬绳,避免宠物犬伤及他人,或给他人带来恐慌。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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