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社会 正文

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 相关运营企业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24-08-08 09:55:2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近日,市执法局城西大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开运路633号附近有1辆“某出行”品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道路上。

  执法队员立即拍照取证,并及时联系相关运营企业负责人,向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要求该企业在3小时内完成整改,将车辆清理至指定区域。但该企业对此事并未引起重视,执法队员在后续复查过程中,发现同一路段上的违规停放车辆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至4辆。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承租人停放车辆,加强对车辆的跟踪管理和日常养护,保持车辆有序停放,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鉴于上述事实,城西大队对涉事运营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敦促其正视问题,在今后日常管理中务必做到规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该运营企业承诺,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管理,通过优化管理机制、增加运维团队规模、调整工作时间等,确保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

  
编辑: 程雄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   涉企举报专区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举报邮箱:news@zgyww.cn 举报受理处置规则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250002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