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市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会,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压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各镇街联络员参加培训。
会上,市公安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及流向登记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零售点必须由批发企业统一配送,并全面落实购买实名登记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经营场所安全标准,确保人员持证上岗、在岗履职,严禁超范围、超量储存及销售违禁产品,杜绝侥幸心理;主动普及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群众在规定区域和时段合规、文明燃放;牢固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坚决抵制非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为提升经营者的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会上还举行了专题培训。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负责人结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围绕法律规范标准、现场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讲解。同时,通过剖析典型事故和处罚案例,进行安全警示和守法经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