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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巡查 水面巡航 岸上值守 义乌开展“亮剑1号”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 2026-04-13 09:33: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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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晚9时,义乌江佛堂段水域上空,一架执法无人机正进行夜间巡航。执法队员紧盯遥控显示屏,画面清晰显示:“这片水域有异常!发现五六个地笼,附近还有一艘小渔船!”这一精准发现,拉开了义乌市“亮剑1号”禁渔联合执法零点行动的序幕。执法力量闻讯而动,迅速抵达现场,当场抓获3名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人员,并查获相关渔获物。

  春潮涌动,正是多数淡水鱼类繁衍的关键期。为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水域生态平衡,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属地镇街,于近日精心组织开展“亮剑1号”联合执法行动。行动聚焦深夜至凌晨非法捕捞高发时段(零点行动),并充分运用执法快艇、远程网络监控系统、执法无人机等现代化装备,构建起“空中巡查、水面巡航、岸上值守”的立体化监管网络,大幅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执法有力度,普法有温度。行动中,执法队员坚持严格执法与温情普法相结合。在现场处置时,执法队员一边清点渔获、固定证据,一边向非法捕捞人员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禁渔区、禁渔期规定以及禁用渔具、捕捞方法的相关条款。通过“以案说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引导当事人认识错误、理解法律,自觉遵守禁渔规定,有效提升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营造“人人护渔、共同守水”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我市已将义乌江、各镇街主要溪流及部分水库上游等水域划定为禁渔区,实行全年全域禁渔。在此期间,除允许使用天然饵料的娱乐性手竿垂钓外,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对于违规捕捞、使用禁用渔具(如地笼、电鱼设备等)或采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方式捕鱼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初步统计,此次“亮剑1号”行动共出动执法力量100余人次,动用执法船艇3艘、执法无人机10架,对全市重点流域、山塘水库等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执法检查。行动共没收违规捕捞地笼21个,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涉渔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科技防控手段应用,比如在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无人机巡航,全力守护水域生态平衡,为群众守护好一方清水与生机。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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