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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了渔网 落入“法网” 义乌一男子因贪“鲜”吃罚单

发布时间: 2020-10-28 19:14:4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虞旺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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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28日讯(记者 骆天成 通讯员 虞旺趣 编辑 程雄)以鱼治水,以水养鱼。近年来,随着义乌“五水共治”工作稳步推进,义乌溪河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渔业资源得到一定修复,这也让部分人打上了禁渔区的主意,偶有人在禁渔区进行非法捕捞,也让自己落入了“法网”。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队员在大陈江新乐村段巡查时,发现一男子正在江边的禁渔区施网捕鱼,执法队员当即上前制止,并让其把捕获的小鱼尽数放生。

  “设定禁渔区本意便是为了维系水域生态平衡,进而更好巩固义乌‘五水共治’成果。”苏溪大队执法员介绍,2017年12月起,义乌便对义乌江、大陈江等多处水域设为禁渔区,全年禁止除使用天然饵料手竿垂钓以外的一切捕捞作业。

  当前,该男子因涉嫌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行为被立案查处,另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其在禁渔区内非法捕捞,同时还将被处以相应的罚金。

  “我只是抓几条鱼尝尝鲜,没想到会这么严重。”经过执法队员禁渔知识宣传和批评教育,贺某后悔不已,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同时,表示今后会引以为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据了解,该男子住于苏溪镇新乐村附近,因闲来无事,便想着捕鱼打打牙祭,于是从家中拿来了渔网、塑料桶等物来到江边捕鱼,没想到这么一网便出了大事。

  “近年来,我们联合苏溪镇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渔业执法整治行动,针对涉渔违法行为高发易发的时段和水域,不断保持并加大渔政执法检查密度和力度。”义乌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苏溪大队还将对“电鱼”“毒鱼”“炸鱼”等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作为监管重点,继续狠抓非法捕捞,进一步维系辖区内水域生态平衡。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禁渔区规定,切莫撒了渔网,落入“法网”。

  
编辑: 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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