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10日讯(通讯员 王化银)11月10日,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累计2次酒后驾车被查的义乌人陈某处以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7天的重罚。
2015年10月29日凌晨,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协警在宾王路与车站路交叉口地段设卡查酒驾,他们在对一辆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车中年男子散发出一股浓重的酒气,即对其进行呼气测试,结果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临界值,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涉酒男子陈某是一名酒驾的累犯:2012年6月2日,陈某因酒后驾车被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福田中队查获,受到处罚。
鉴于陈某2次因酒后驾车被查,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因此,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以上重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