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反欺诈、防冒领”,确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利益,成为社保经办机构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市社保处采取有效措施,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维护了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制止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从10月26日起,市社保处对领取供养、精减下放待遇人员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专项资格认证,这项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还有近8000人未完成认证,社保处现已对未认证的人员进行短信及信件邮寄通知,在正常情况下,到2016年1月还没有完成资格认证的,将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不影响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社保处提醒符合认证条件的退休人员及时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窗口办理+4种途径多渠道资格认证强服务
实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是防止养老金被冒领的必要手段。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社保处每年都要定期开展相关资格认证工作。
为方便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认证,市社保处开通便民认证渠道,除了到行政中心社保窗口办理认证外,认证对象还可选择以下4个途径进行认证———
◆到镇(街道)和村(社区)认证点认证。社保处在全市各镇(街)劳保所、村(社区)设立认证点,认证对象可持身份证到居住地镇(街)劳保所或村(社区)就近办理认证。
◆允许委托代办认证。高龄、行动不便人员无法本人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的,可由亲属代办认证,代办人携带两人身份证,被认证人持当月报纸或刊物的电子照片到居住地镇(街)劳保所或村(社区)就近办理认证(住院的被认证人可凭住院证明进行认证)。
◆网络认证。被认证方可微信关注“义乌社保”公众号,上传被认证人的身份证照片、被认证人持当月报纸或刊物的照片和手机号码完成认证。
◆提供上门认证服务。被认证人员确实无法行动也无人员代办的情况下,可以在村、社区申请登记,市社保处将安排人员上门认证。
日常监管+专项稽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安全
为了杜绝重复领取或冒领养老金等现象,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市社保处建立了一整套日常监管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资格认证长效管理机制,从信息比对入手,定期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数据校对,加大追缴多领、冒领养老金工作的力度。
◆定期核查比对。借助人社部建立的退休人员信息查询平台———“养老保险待遇状态比对查询服务系统”,与已上传共享信息的省市进行核查比对。近期开展的集中比对中,已校对出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98人。
◆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公布投诉电话96150、设立“义乌社保”微信公众号、政府网市长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建立重领、冒领养老金追缴机制。对于重领、冒领养老金行为,一经查实,市社保处会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首先暂停发放养老金,向重领、冒领养老金人员发出《告知书》,向本人确认养老金重复领取情况,并向对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协查函》,获取待遇领取人员在异地领取社保待遇的情况;然后,主动与重领、冒领养老金人员沟通联系,了解掌握人员情况,宣讲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法律;经劝说仍不返还重领、冒领的养老金,就借助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处理,严厉打击重领、冒领养老金行为,确保养老金安全。今年截至当前已追回冒领养老金50.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