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5日讯(记者 楼雅琪)每年因为家庭贫困,很多职工子女只能远远艳羡着其他孩子有上学的机会。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推进工会帮扶常态化、长效化,义乌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
中国义乌网记者了解到,符合以下条件的都有机会获得助学补贴。
补助对象
1.2016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其中,非公企业困难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申报。
2.2016年在读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职工今年已取得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救助的,非公企业职工已取得户口所在地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救助的,不再列入此次帮扶范围。
申报材料
(一)2016年已享受工会救助的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义乌市总工会“金秋助学”专项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2.困难职工子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工会章)。
3.2016年特困职工子女学费发票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工会章)。
4.困难职工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二)2016年未享受工会救助的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义乌市总工会2016年“金秋助学”申请表一式二份。
2.困难职工救助申请书一份(加盖单位工会章)。
3.申请人(职工)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证明直系子女关系)。
4.申请人(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除外)。
5.子女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6.单位公示材料(含公示内容、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
救助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公示、申报,镇(街道)总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委)复核、上报,市总工会审批。
救助标准
1.2016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按照每人3800元标准发放助学款。
2.2016年在读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按照小学800元、初中1200元、高中1800元、大学38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款。
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道)总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委按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将相关材料在8月20日之前报市总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朱俊松 联系电话:85320726(传真) 8532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