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5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吴春霞 记者 王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税机关进户执法行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日前市地税局出台了《避免重复进户执法管理办法》。
据了解,进户执法是指地税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施实地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调查、税务审计、日常检查等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办法》规定,凡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公告取消的进户执法项目,一律不再安排进户。对辖区范围内的进户执法事项由该局专门成立的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进行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税务机关在实施同一项进户执法管理行为需要多次到纳税人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实地开展工作的,不属于重复进户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