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22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方英芳)后宅街道有一位调解员,为了全身心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他无暇管理家里生意红火的工厂;为了及时发现并调解矛盾,他时刻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他就是后宅街道的调解员应建勋。
应建勋是后宅街道塘下村人,今年48岁。2002年,应建勋因担任市人大代表而与人民调解工作结缘。从2004年担任塘下村人民调解员,到2014年成为后宅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应建勋始终把为群众调解矛盾作为事业的追求。在从事调解工作的13年间,应建勋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000余起,成了受群众信任的金牌调解员。
一碗水端平的贴心“老娘舅”
在从事人民调解的工作过程中,应建勋非常重视“公平”二字。今年6月下旬,后宅街道中心调解室遇到了这样一起纠纷:来自湖南的陈某在某小区进行装修作业时,被同事掉落的半块砖头砸中脑袋,当时便被送进了稠州医院进行治疗。事情过去五天后,陈某仍住在医院,但他与包工头、老板三方因为医药费和误工费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情急之下,陈某委托妻子和小姨子到后宅中心调解室寻求帮助。
应建勋在了解情况后的一个小时内,就把装修公司的老板和包工头都约到了调解室。“当时三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马上进行调解的,得先缓和气氛。”应建勋说。
随后,应建勋针对三方的具体情况,算了一笔账。应建勋说,陈某提出除去医药费后赔偿1万元的要求是不可能达到的,按照全残标准,医药费加上补偿总共1.4万元,而根据陈述,陈某的伤势未构成伤残,所以建议大家都各让一步,1.2万元一次性解决。然而当时三方都不肯接受,调解陷入了僵局。
应建勋并没有气馁,他又给陈某妻子算账,并不断地给当事三方做思想工作,“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是在公平地解决问题,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但如果大家都为了多争取自己的利益而不肯让步,那么事情就永远解决不了……”应建勋苦口婆心地劝说,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三方终于就工伤赔偿一事达成了和解。
用智慧及时化解矛盾
调解矛盾纠纷,除了要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有聪明的头脑和把握事件发展方向的敏感性。今年元月30日,后宅街道中心调解室被20多人围得水泄不通,每个人的情绪都异常激动。应建勋询问了他们的来意后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后宅街道前毛店村某土建工程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没钱回家过年,来寻求政府帮助。
2月1日,街道中心调解室受理了此案。在调查中,应建勋了解到:2014年12月,后宅街道前毛店村村民毛某与包工头陈某签订了某土建工程的合同,到2016年元月底,毛某已按照合同陆续支付给陈某80%的工程款。但此时,陈某手头没有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一次调解陷入僵局:农民工拉住陈某,叫嚷着要陈某让家属筹款,否则不能走人。应建勋见状,急忙上前劝导,并建议大家第二天早上9点钟再来调解,人群这才散开。应建勋深知,如果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不能回家过年,很可能引发过激行为。2月3日,进行第二次调解时,应建勋重新调整了思路,把重点放在了房东毛某身上。经过多次沟通后,毛某最终同意借给陈某20万元,以解燃眉之急,此借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双方结算工程款时扣除。
2月3日下午2时,毛某把20万元现金交到包工头陈某手中,20多位农民工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第二天早上,农民工们将一面“情系民工,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街道中心调解室。
应建勋说,像这样的案件,如果不及时化解,很容易发展成群体事件,所以,在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还要学会及时止损,在关键时刻有效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这才是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劳动纠纷时的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