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发布《义乌市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出口”倒逼作用,完善党员队伍自我净化机制。
一是开列负面清单,准确把握认定标准。明确不合格党员界定底线,列明可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11种情形。破除模糊地带,增强制度规定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列明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4种情形、不能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3种情形、应当通报纪检机关的2种情形以及限制党员评优评先的5种情形,让规矩立得硬、挺得直,让全体党员身正影正、心服口服。
二是统筹问责措施,精准量好惩处尺度。针对党员不规范行为的多样性和危害程度的轻重不一,综合运用批评教育、书面告诫、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多种组织处理方式,合理调整惩戒力度,提高处置精度,实现惩处功效最大化。
三是紧扣七个环节,构建三级联动机制。七个步骤精准聚焦,紧紧围绕“初步认定、调查核实、上级预审、支部决议、上报审批、通知反馈和建档留存”7个关键步骤,逐个环节寻找薄弱点、找准切入点、消除风险点。三级主体协同发力,构建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和支部委员会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认定准确、程序规范、效果明显。
四是加大整转力度,畅通党员改造渠道。坚持“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把不合格党员处置与发展党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及整顿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等工作结合起来,既畅通“上”的渠道,又畅通“出”的渠道。今年以来,该市累计开除党员14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