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小洁走义乌 正文

义乌发放全国首本“集地券”证书

发布时间: 2016-12-16 18:51:4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沈颖洁

  中国义乌网12月16日讯(记者 沈颖洁)今天(12月16日)上午,义乌后宅和城西两个街道负责人分别从义乌市委书记盛秋平手中接过了全国首批“集地券”证书,预示着全国首批“集地券”项目已通过验收,可进行流转交易。

  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 打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

盛秋平为城西街道和后宅街道颁发首批“集地券”证书

  自2015年3月,义乌被列入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以来,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在借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义乌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制定“集地券”制度,创新宅基地退出机制,打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升级版。

  义乌建立了“集地券”后备资源储备库,第一次调查就有1000多亩地块符合复垦条件,城西街道毛店桥头村和后宅街道下余山村2个项目已通过验收,新增耕地16.6亩。北苑街道清溪村项目规划新增耕地面积41.96亩,正在施工,预计月底前完成验收。在试点村的基础上,“集地券”试点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铺开,目前,符合试点条件的33个地块249亩,均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论证。

  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正式函复同意义乌“集地券”报批具体操作办法,对“集地券”报批的指标类型、补充耕地和供地方式等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义乌还制定了《义乌市“集地券”挂牌交易细则(试行)》、《集地券转让委托代理协议》、《集地券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为“集地券”转让做好准备。

  盘活建设用地存量 促进集约用地

  城西街道毛店桥头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位于毛店桥头村上田畈自然村,该自然村现有60户, 160人。2014年因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拆迁农户55户,面积约12亩。2016年3月,在2/3以上村民同意的基础上,城西街道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将拆迁废弃地块复垦为耕地,经验收合格,新增耕地面积9.42亩,折算为建设用地指标,由国土局发放我市第一本“集地券”证书。

  “集地券”制度的核心是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农户将闲置、废弃和低效的建设用地先实施复垦,验收合格形成相应建设用地指标。

  “集地券”实行台账式登记,把分散的、零星的用地指标集中管理,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建设项目需要时可在全市范围内灵活掌握、统筹使用,充分利用存量的集体建设用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集地券”可上市交易,并确定政府回购指导价,确保农户有保底收益;“集地券”允许进行银行质押,拓展其金融功能。特别是各镇街形成的“集地券”,允许较大比例由镇街自行安排用于农民建房需要,既大大增强了农村、农户复垦形成“集地券”的积极性,又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农民建房的用地需求,有效缓解农民建房用地指标的瓶颈制约。

  复垦形成的耕地必须经过严格验收,避免了“先占后补”落空的风险,确保了守住耕地红线。

首批“集地券”证书

  先行先试 为全国提供样本

  早在2015年5月,义乌曾开展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普查统计,通过调研了解到,农民对宅基地主要有三方面的诉求:一是有一处安身之所,希望通过改革能够改善生活居住环境,过上安居乐业生活;二是有一份稳定的财产收入,希望通过改革将“沉睡的死资产”盘成“活资本”,使农村住房成为增加家庭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有一本能保障权利的不动产权证,希望通过改革能够使自己的农村住房拥有完全产权,在遇到资金困难时可随时抵押融资。

  对此,义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义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全国提供了样本。

  2015年7月10日,义乌颁发了浙江省第一本农村住房不动产权证书;2015年12月28日,家住北苑街道黄杨梅村的季建中拿到银行发放的30万元贷款,成为全国首个利用宅基地抵押贷款的村民;2016年4月26日,浙江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了《义乌市“集地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试点政策;2016年7月15日,义乌首个城乡新社区集聚项目交付;2016年12月16日,义乌颁发了全国首本“集地券”证书。

  义乌正以厚积薄发之力,探索着农村宅基地改革的破冰之路。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何冬圆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