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上下都在哀悼都市火魂——邹宁浩,一位英勇牺牲在消防岗位上的战士。人们满怀深情地追忆着英雄的点点滴滴,关于邹宁浩生前的一些事迹、照片也不断被转发。其中,我留意到一个细节:在网络上,有人在传播邹宁浩接受抢救时的照片,在这张照片中,邹宁浩正在医院接受抢救,全身赤裸,脚部已被烧得皮肉尽脱。拍摄者的本意或许是觉得邹宁浩的样子太过惨烈而拍下了照片,并发布在网络上,但在我看来,不管此举的初衷如何,都甚为不妥。
邹宁浩在接受抢救时,全身赤裸是医疗需要,但这个过程应该是他的隐私,私自拍照已是不妥,更何况发布在网络上,让网友们来围观他接受治疗的场景。试想,若是邹宁浩的父母在网络上看到了这张照片,又将作何感想?这必然是第二次沉重的伤害。此时,拍摄者最该做的是放下手中的手机,为邹宁浩轻轻地拉上帘布,避免更多的人看到此情此景。
还记得歌手姚贝娜去世时,某晚报记者潜入太平间拍摄她的遗体,曾引发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谴责,引发道德讨论。天津爆炸时,某外媒记者未经允许拍摄消防战士的遗体,也曾被愤怒的人们指责。怎么这一次,还是有人犯了同样的错误?
现在,科技发达、网络畅通,随时随地都能用手机拍照,一个“发送键”就能将照片与全世界网友共享,但是在沟通越来越便捷的同时,请大家仔细想一想,拍摄的照片是否侵犯了别人的隐私,自己的行为是否妥当。对于你来说或许是无心之举,却很可能在不经意间给别人带来伤害,何况现在我们身处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非常迅速,这样的伤害程度是呈N级上升的。
孔子曾说:“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礼,既是礼法,又是礼俗,是习惯法,是社会自发秩序,礼来自传统、习俗,以及对人情常理的承认。良好的网络环境既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也需要网友们有着对社会良知的守道精神,顺应公序良俗。
我们感慨邹宁浩的生命定格在美好的青春年华,感慨邹宁浩舍家为民、奋不顾身的大爱情怀,同样,我们也该自觉维护英雄最后的尊严,让他走得坦然自在。
(作者来自义乌市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