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堂望月山
文明祭扫,蔚然成风。
殡仪馆改造工程二期顺利结顶。
节地生态葬成新风尚。
违建坟墓联合整治。
党委政府重视夯实殡改基础
殡葬改革不仅关系改变传统陋俗,更关系厚积善德,促进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改革只要有需要,无论多大阻力都要迎难而上!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市民政、各镇街道同心、同力、同为,通过科学规划殡葬设施布局、完善殡葬改革配套政策、创新殡葬联合执法机制,基本实现了骨灰从“入土”到“入室”,变“分散”到“集约”的根本性转变,实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改革目标,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主管、民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专业机构主办、社会力量参与、人民群众支持”的殡葬改革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殡葬事业各项改革,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服务优质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殡葬改革更是得到群众认可,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力改扩建殡葬设施,改变硬件滞后局面。将殡葬设施布局纳入市域总规修编,制定出台《义乌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4-2030年)》,按照合理布局、节约资源、适度超前、服务群众的原则,打破区域限制,加大集中布局,将殡葬设施作为政府公共设施列入民生保障工程范畴,在项目审批、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采取一次规划、设计,分步实施的办法,统筹安排殡仪馆、骨灰堂等殡葬设施的建设,全面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和群众生活品质优化的需要。
———生态环保,大力实施殡仪馆改造
按照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环境生态的要求,投入1.3亿元对老殡仪馆进行就地改造,采用增加火化设备、引进先进的尾气净化处理系统等手段,彻底改变原先火化设备落后、环境脏、乱、差等现象,完成后将达到设施现代化、环境园林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更好地满足全市城乡居民的丧葬需求,新馆将于2017年底前全面投入使用。
———集中集约,全面推进骨灰堂、生态葬区建设
按照相对集中原则,设计和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全市共规划骨灰堂13个,设计骨灰存放格位31.1万个,并同步开展生态葬区建设,集骨灰存放、殡葬服务、生态、景观、文化休闲于一体,总投资达4亿元。主体建筑占地仅35.9亩,比原规划节约用地约1000余亩。我市已于2014年全面停止传统公墓的审批,全市骨灰堂全部建成后将停止传统公墓的骨灰安葬,从源头上实现骨灰安葬从“入土”到“入室”的根本变革。
———因势利导,加快传统坟墓生态化改造
从2014年开始,我市积极开展传统公墓生态化改造工作,2017年开始分期分批关闭村级公墓,关闭后空穴墓将拆除并绿化。现有公墓与市域总体规划相冲突的实行整体搬迁,目前已搬迁13处,骨灰安置进入骨灰堂2100余穴,其余公墓分批进行生态化改造,采取覆土掩盖、植树等办法实现绿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现城区传统公墓生态化改造已基本完成,其他区块的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推行生态安葬倡导绿色殡葬
生态殡葬是殡葬改革的主要发展方向,是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大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2013年中办、国办出台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2016年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殡葬改革发展方向:摒弃丧葬陋习,推进文明治丧,引入先进殡葬文化,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智能循环型,可持续发展的殡葬生态之路。义乌市近年来一直倡导科学治丧理念、倡导环保祭祀理念、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理念、倡导惠民殡葬理念“四大理念”,在积极推广、引导生态节地安葬,立体葬、草坪葬、植树葬、鲜花葬等多种形式的生态安葬正逐步取缔大碑大墓造成的青山白化现象。
事实上,为推进生态殡葬、深化殡葬改革,义乌市这些年在生态殡葬上的惠民政策及扶持力度有增无减、持续加大。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委〔2013〕47号)、《义乌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4-2030年)》(义政发〔2014〕23号)、《义乌市骨灰堂建设指导意见》(市殡改〔2014〕1号)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通过殡葬改革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文明丧葬理念,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改革目标,与九部委《意见》精神高度契合。义乌市于2011年出台了《义乌市生态葬奖励试行办法》,针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于2014年对生态葬奖励政策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扩大了生态葬适用范围,对火化后已安葬在传统公墓中的墓穴,在坟墓搬迁中实施生态葬法的同步奖励,大幅提高树葬、花葬、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法奖励标准,加大奖励放入市规划骨灰堂的措施,除免费安放外,还给予每穴1000元奖励。自2011年推行生态葬以来,市财政用于生态葬的奖励补助达到148.1万元,实施树葬、骨灰撒散、海葬等生态葬法达到136例(其中实施撒散70例),生态葬法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
强化执法管理形成殡改合力
殡葬行政执法是殡葬法规及规章明确的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将相关的规定适用于具体违规对象或案件的执法活动,目的是将人们的殡葬行为限制在殡葬法规界定的范围内进行。殡葬行政执法是有序推进殡葬改革、提高殡葬管理效能,实现殡葬管理法制化的有效手段。
殡葬作为一种特殊文化,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逝者为大”、“慎终追远”等对逝者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寄托,作为特定的价值取向,影响深远。长久以来,一些传统的殡葬习俗根深蒂固,义乌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切实加强殡葬执法能力建设,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观念,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执法”转到服务上来,寓文明服务于执法之中,以文明服务促进严格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
———创新机制,建立骨灰跟踪管理制度
2014年,我市投入45万元开发投用了省内首个骨灰跟踪管理系统,成立了专职殡葬管理员队伍,建立了凭骨灰安放证明办理遗体火化、火化信息实时录入、镇街殡葬管理员实地核查、骨灰安放管理及时入档的骨灰流向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度,有效遏制了骨灰乱埋乱葬现象。
———整合资源,建立殡葬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由民政协调,镇街组织实施,政法委、公安、环保、规划、住建、交通、林业、综合执法、旅游、工商、国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殡葬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联合执法,对“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及群众反映强烈、乱埋乱葬集中区域开展坟墓整治行动,近几年集中整治重点区域坟墓5000余穴,查处空穴墓70余座,营造了从严执法的社会氛围。
———强化考核,建立殡葬管理考核制度
出台了《义乌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违规殡葬问责机制,把文明丧葬列为党员先锋指数考核、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违规殡葬现象或不配合殡改工作的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取消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加强基层殡葬考核工作,将殡葬管理纳入镇街绩效考核和全员网格化管理,着重在骨灰跟踪管理、违规坟墓整治、殡葬设施建设、传统公墓改造4个方面进行评估考核。
推动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新风
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陋习,节俭办丧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既涉及政治精神文明的优化,又涉及生态文明的加强。
“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搞好殡葬改革根本是制度建设,关键是党员干部带头。义乌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将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事业职工,作为带头参与节地生态葬的重点人群,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殡葬文明,倡导死后不开追悼会,倡导生态安葬,鼓励捐献遗体器官,不搞大操大办,动员党员干部要当好宣讲者,带头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戚、朋友和周边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倡导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目前,全市已有40余名党员干部、亲属参与节地生态葬,占全市生态葬的37%左右。全面推进坟墓搬迁生态化,在“四边三化”、“两路两侧”整治和重点工程坟墓迁移过程中,明确“入室”要求,将涉及的坟墓全面迁入市级骨灰堂,,全市已有佛堂、廿三里、福田等多个镇街2100余穴坟墓迁入骨灰堂。同时协调各部门力量,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2013年冬至开始在两大市级经营性公墓奇山陵园和黄山公墓全面开展“双禁”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不燃放鞭炮已成了一种自觉现象。在此基础上,在镇街公墓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活动,厚养薄葬、生态安葬、文明殡葬在全市渐入人心,蔚然成风!
旧俗当破,新风当立。随着殡葬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殡仪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各项惠民利民便民措施不断落实,商城大地掀起文明节俭办丧新风,义乌人民正以铿锵有力的脚步书写殡葬改革新的华美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