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18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沈一凡)义乌作为国家级综合贸易改革试点城市,近年来创新设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小商品市场交易额突破3000亿元,外贸出口占浙江全省1/8、全国1.5%。然而,因经营模式、采购主体不规范等诸多因素,涉外经济犯罪案件一直都是义乌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因此,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及经济案件预警平台应运而生。
经侦预警平台网页截图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该平台由该局联合小商品城集团自主开发,是一个集成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国际贸易风险预警、国际贸易信用评价的综合性网上预警平台。
2009年上线运行以来,已成功防范处置了105起市场重特大合同诈骗案件,为市场经营户挽回损失2.61亿元,外贸合同诈骗从2009年的159起,下降到2016年的22起。2016年,预警平台共收到市场经营户填报可疑交易信息2280条,核查外贸公司2298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170篇,防范宣传277篇,成功防范处置了21起特大市场合同诈骗逃匿案事。营户挽回损失5064万元,避免损失5492万元。
“有问题才填报,没问题不会去填报,或者只看不填。”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陈根清说,这是众多经营户存在的一个误区,实际上,任何人都可以在经侦预警平台上查询与对合作对象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但是信用情况是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大家评论越多,填报的信息越多,后台收集的数据也越多,警方对某家外贸公司分析评判的依据也就越多越准确。
“经侦预警平台不是报案,不管合作方有无可疑情况,经营户的每一笔订单都应该做到及时填报。根据经营户提供的外贸公司信息,警方会第一时间上门核查,对公司老板的签证、公司地址、居住地址、租赁合同进行一一核实,再通过平台反馈。”陈根清告诉记者。
经侦预警平台2.0手机app已全面上线
除此之外,一个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经济犯罪预警平台2.0版本已全面上线——预警平台手机APP,用户通过智能手机就可以参与信用评价和查询。
截至目前,预警平台已整合法院和市场监管局处罚信息,将涉及境外机构和个人的处罚信息、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信息在平台上予以公布。通过建立涉外经济主体信用通报机制,定期将失信外商情况通报外侨办,由外侨办向外国驻华使领馆通报,以此引起当事国领事馆重视。通过以上措施,倒逼国际贸易参与主体提高自己诚信自律意识,任何一种失信行为,都有可能在预警平台被反映、举报、投诉,以全民监督的模式推动义乌诚信体系建设。
经侦预警平台微信公众号
在此,义乌警方发布四种典型经济类诈骗手段:
自2012年以来,直接使用假身份进行诈骗的情况已经绝迹。但境外不法分子也在不断变换诈骗手法,手段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市场经营户防不胜防。
一是“集腋成裘”诈骗手法。该类诈骗利用订货价值小,经营户麻痹大意、疏于防范的心理,采取向多家经营户订购小额货物,最终“集腋成裘”,达到其骗取大量货物的犯罪目的。
二是“大比例支付”诈骗手法。该类诈骗手法是通过支付30%甚至更高额定金,获取经营户信任,在取走货物和提单的情况下逃匿出境。如米兰贸易公司逃匿案事件中,两埃及籍外商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份,先后向50余家经营户采购了570来万元的货物,并支付了200余万元货款,后于2016年4月底,在未支付到期370余万元货款的情况下,取走货柜所有订单、提单离境。
三是“高价值货物空运快速出货”,如最近处置的KK贸易公司为实现其诈骗目的,不惜成本,企图将采购的100余万元高价值饰品通过空运快速出货。
四是注册成立合法公司,披着合法外衣进行外贸采购实施诈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