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27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楼剑平 陈莹莹 周晓)继2013年实行“双禁”(禁止售卖、燃放烟花爆竹)以来,义乌的鞭炮声正在逐年减少,但仍有不少市民以各种原因违反规定。
1月25日下午,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就查处了一起违禁燃放案件,当事人金大爷被警方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71岁的金大爷是义乌本地人,家住稠江街道欧景名城。1月25日下午4时许,金大爷将两个25响的春雷炮和一串小鞭炮拿到小区旁的文政路上燃放,刚点起春雷炮不到1分钟,就被正在附近开展“禁燃”宣传和巡查的稠江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想放放鞭炮求个好运。”金大爷尴尬地解释道,为了家庭的平安,金大爷明知所在小区为“禁燃”范围,而且已数年未燃放烟花爆竹,还是决定冒险一次,结果“倒霉”了。
当天下午5点左右,江东派出所民警张天羽、黄春根在下王二区附近值班巡逻的过程中发现放鞭炮的罗某。他称自己是湖北人,因近几日老乡都回家过年了,他今年没赚钱没回家,临近春节非常想家,于是放了个鞭炮热闹热闹,顺便图个吉利。
中国义乌网记者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多为年长者或无法返乡的外地人。
次日下午5点左右,北苑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期间也发现了一位73岁的义乌大爷在某饭店门口燃放春雷炮等,所幸未造成其他恶劣后果,民警也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此,义乌公安提醒,“双禁”区域明确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切勿抱侥幸心理,触碰高压线,将原本的“喜事”办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