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古代有一位官员,他虽不是“河长”,却认真履行了“河长”的职责,为当今“河长”们的楷模,他就是清朝首届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总督河道的朱之锡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兼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某条河流的污染治理,让本来无人愿管、想管却管不了、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中国水资源日趋紧张的当下,不啻是一个催生河清水绿的可行制度。
那么,“河长”们要怎样承担此重任,才能使这一制度切实落实、认真执行?义乌古代有一位官员,他虽不是“河长”,却认真履行了“河长”的职责,为当今“河长”们的楷模,他就是清朝首届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总督河道的朱之锡。
耿介之臣 才品双全 慧眼识珠委重任
朱之锡(1622-1666),字孟九,号梅麓,义乌义亭镇龙头朱山头下村人。自小天资超拔,聪慧过人。
朱之锡为清初治河名臣。据《二十五史·清史稿·列传六十六》载:清顺治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十一年七月,擢弘文院侍读学士,四迁至吏部侍郎。十四年……上特擢朱之锡以兵部尚书衔,总督河道,驻济宁。”
正处危难之中的清皇朝,朱之锡莅任总督河道,真可谓是“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这是因为明末清初连年战乱,封建王朝无暇顾及生产生活,致使黄河、淮河泛滥成灾,民不聊生,尤其是黄河,由于堤防失修,大河不断北决,导致漕运大受影响。
中华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河川文化。河川,灌溉了农业文明,又会不断地破坏农业文明,所以治水成了中华民族最原始的使命,难怪古人云:“民生并用五材,而操大利大害之权者,莫如水。古帝王平地成天,以治水为首务。”当今,也是同样,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行“河长制”,说明治水已列入党政机关的重要议事日程。
中国人对黄河有着特殊情结,将其称之为“母亲河”。这是因为黄河孕育了中华五千年灿烂的文明,为华夏乃至世界文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自古以来,也给我国人民带来了很大的灾难。黄河流经北方的黄土高原,每年要挟带16亿吨黄沙、泥土下来,致使下游淤塞决堤。历史上,素有“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之说。因而,洪灾千里,成了封建王朝的心头之患,为此,想方设法委任重臣去治理黄河。顺治十四年(1657),朱之锡升吏部右侍郎兼弘文院学士,加一级。此时,因任总督河道要职的杨方兴卸任,朝中亟需人选替补,顺治皇帝为此亲自审阅了大臣的人事档案,博选廷臣时,看中了吏部右侍郎朱之锡,特钦命:“吏部右侍郎朱之锡气度端醇,才品勤敏,着升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提督军务。”对朝廷委以的重任,朱之锡高兴之余,又有些不安,他深知责任重大,唯恐难以胜任,仅隔一天,他立马上《惊闻新命疏》,向顺治皇帝陈述:“总河一官,司数省之河渠,左京师之输挽……责任重大,即老成练达,犹几几乎胜任为难,而臣以未逮强仕之年,未经涉历之务,冒昧祗承,报效之志虽殷,谫劣之才有限,万一陨越贻戾,仰负殊恩,则属臣一身者甚微,而关于国事者甚巨。”但是,隔了两天,顺治帝仍颁旨批复:“卿以才品特简河督,着即遵旨任事,不必逊辞。”朱之锡这才知道,这一任命是皇上亲自钦定。批复一个月后,也就是说顺治十四年(1657)八月二十四,顺治帝又亲自召见朱之锡,谆谆面谕,并赐以衣巾带靴鞍马等物;九月初九,顺治帝念及朱之锡人才难得,再次谕旨在景山召见,并专为他饯行,又亲自出迎,解下御衣,给朱之锡穿上,并赐给升职用的衣帽、带靴、鞍马等物,勉励他勤惓任事,报效国家。朱之锡感激涕零,当日离京赴任,十月初八抵达山东济宁河署。
从此,天降大任于斯人,朱之锡开始走上了治河的艰辛之路。
呕心沥血 不辱使命 殚精竭虑治“三河”
据雍正《清会典》记载:“顺治初,近设河道总督一人,又称总河,综理黄河、运河两河事务,驻济宁州。”
济宁,位于山东省西南,“居运道之中”,“控江淮咽喉”,历来是贯穿南北东西的水运要冲,从而使济宁成为扼守运河、治理黄河要冲的中枢地段。因而,元明清三代均在这里派驻了最高治水机构。这河道总督衙门,属国家中央部院级朝廷直属机构,相当于现在的国家水利部。是中央三省六部唯一在京城之外设置的一个部院级衙门。第一任为兵部尚书、总督河道杨方兴,朱之锡为继任者。自1657年至1666年,他在此驻节10个年头,真可谓鞠躬尽瘁、殚精竭虑。
清代经管于淮、黄交汇之地的治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但均因治理不力,收效甚微。因此,朱之锡上任后,不是疲于奔命治黄堵决口,就是淮河告灾,亲临抗洪第一线,几无歇脚之时日,再加上上任伊始,就遇到黄河下游冬季凌汛期,一时聚集成冰塞、冰坝,造成水位大幅度抬高,由于漫滩,祥符槐堤坝被河水冲决了一个大口子,朱之锡闻报,马上赶往现场,指挥民工抓紧抢修。也正是这一年,“宿迁董家口为沙所淤,就旧渠迤东别开河四百丈通运道,复决武慕家楼。”
翌年,即顺治十五年(1658),山阳(今淮安)境内柴沟、建义、马逻诸堤并溢,他又当即驰赴清江浦筑堤堵口。
“十六年,决归仁堤。”
“十七年,决陈洲、郭家埠、虞城、罗家口随塞。”
十八年,面对黄水倒灌,朱之锡赶到清口,与当地民众一起筑坝阻拦黄河之水。
康熙元年(1662),黄河秋汛,发生一场大洪水,河决原武(今原阳)、兰阳(今兰考)、祥符(今开封)及曹县石香炉,泛滥严重。他除饬济宁道方兆及堵筑石香炉口门外,亲往河南境堵塞西阎寨、单家寨、时和驿、蔡家楼、策家寨诸口。且不说四处险情频出,单是石香炉工程就折磨得焦头烂额。四月,刚对工程护堤加高一千四百丈,由于春汛暴雨,五月初即被冲塌十八丈,朱之锡急匆匆赶往工地,亲自率领民工抢险;六月上、中旬,在相继处理了曹县、邳县、宿迁等处险情后,下旬又赶赴河南黄练集等决口处,乘船亲自巡视,组织抢险;八月,返回石香炉,在一片汪洋中,冒着生命危险,登舟视察决口,“日夜焦思,不能一刻即宁”,坚持与民工共患难,眼看就要竣工,由于连日大雨,水势凶猛,又被冲垮,不得不再次组织抢修,单是这一工程,就组织民工11000多,干了150天,用了柳条170多万束。
就这样,在治理河道中,朱之锡不辱使命,湖广道监察御史曾在他的墓志铭中,对朱之锡的功绩作了高度概括:“经营河上,什一在署,什九在外,兼以雨旸勿苦,非旱忧浅,即潦忧冲。每当各工并急,则南北交驰,寝食俱废。俱盛暑,介马暴烈日中;隆冬严寒,触冒霜雪,诚所谓劳不乘,暑不盖,骎骎有古大臣之风。”治河中,十天当中,只有一天在住所处理案牍,其余九天都在外巡视检查,鞍马劳顿,日夜操劳。没有发生旱情即想到漕运搁浅,刚下雨又担心洪水漫溢。每当几个工地告急,则南来北往,奔波于其间,废寝忘食。炎热的夏天,催马在烈日中暴晒;在寒冷的冬季,顶霜冒雪,他从不躲在营帐中避寒,炎炎酷日下,也不撑着伞儿遮阳,其成就超越古人,有大禹遗风……
据《清史稿·河渠志》载:“夫黄河南行,淮先受病,淮病而运也病,由是治河、导淮、济运三策,群萃于淮安、清口一隅。”意为黄河、淮河、运河互为影响、相互制约,因而在治黄的同时,要兼顾治淮、治运。大运河,是京城至杭州的一条水上大通脉,而京城是朝中重储之地,运河上每年都有数万艘兵运和粮运的船只通过,正因如此,运河不能一天不通,这条清代漕运的水上生命线,一旦出现肠梗阻,后果不堪设想。可事实上,洪水过后,大量泥沙会淤积于运河,导致阻塞漕运,朱之锡不得不在治理黄河、淮河的同时,花大量精力对京杭大运河的淤塞进行疏浚,以确保漕运畅通无阻。
知人善任 奖罚分明 建立治河长效机制
为了尽可能减少河患,除了依托当地民众,朱之锡还善于调度官兵的积极性,他认为“同心方能同力,同力才能致远”。为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他做到知人善任,奖罚分明。在奏疏中,他反复强调选用官员应用那些恪尽职守、兢业勤谨的。
为了保证质量,追求时效,且尽可能节省开支,杜绝贪赃枉法,朱之锡十分重视对官员各方面能力的考察,他绝不容忍那些怠玩成性、赋性忽悠的官员,强调“令则必行,禁则必止”。他在《特参藐玩道臣疏》中说:“河工一事,原为任怨之府,故玩公避怨者,臣之所不取;而营私敛怨者,亦臣之所不容贷也。”(《朱之锡文集》128页)他一针见血地提出“扬清尤先激浊”,凡出现“蠹国害民”者,各级都有督察举报之责。对隐瞒劣迹不报的,要追查责任。为此,按规定,他对各执掌兵农、钱谷的督抚,每满一年举劾一次,以清吏治,以安民生。每年除了弹劾不力官员外,又连续向朝廷上奏《申明激劝大典》:对贤否勤怠,分别举报,隆重奖励河属各有功之臣,严明赏罚,肃贪倡廉,贯彻始终。纵观他的上百份奏疏,其中四分之一是专为整肃吏治而撰的。上疏中列名表彰举荐的有100多人,而参劾议处的也有40多人,其中不少是州县以上的官员,正因对贤否勤怠,奖罚分明,因而在治河战线不断涌现出清官贤臣。
为了理顺关系,做到权责分明,他提出分级负责制。在日常工作中,他发现治河专职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互为掣肘,以为有总河统管,各地抚臣有“越俎”之嫌,反成“秦越”之分,致使总河鞭长莫及,顾此失彼。为此他专上《河道关系甚重疏》,提出“专任分理,统系王臣,孤掌难鸣,不若众擎易举”。请求皇上批复各地官员“平时共事绸缪,临急从宜抢救,臣任全河,抚臣任境内,节节周防。”
朱之锡深知,依托官兵治河只有治一时,长远之计还是要依托当地百姓及时维护、及时反映汛情,于是为安民生,他十分关心百姓疾苦,常为他们的生老病死鼓与呼。当时参与抢险抗洪的大多是当地沿河的民夫,而这些地方由于河道决口,经常造成颗粒无收,百姓生活困苦不堪,导致服役民工身在曹营心在汉,常常为牵挂家庭而逃离工地。即使在工地的,由于衣食难以保证,更谈不上薪酬,使得出工不出力,导致治河效率低下,质量更难以保证。朱之锡为此忧心仲仲,不时向朝廷上疏,陈述沿河人民疾苦,他说:“臣自莅任之后,沿河士民无不以牵夫疾苦,号泣控诉。”为此而深感“疾首痛心”。在深入调查,多方了解后,又有理有据地拟了《议恤牵夫苦累疏》,奏疏中将牵夫遭遇概括为“六苦”:“守候之苦、赶牵之苦、越站之苦、反曳之苦、攘夺之苦、强带之苦”,并提出合理摊派夫役,实行以粮赈济等体恤民情四项建议。边上奏边实施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在沿河重要地段驻兵防守,以酌减徭役之苦,从而给沿河民众以更多的时间休养生息。
顺治十六年(1659),黄河发生特大洪水,导致河南、山东、江苏三省百姓流离失所,饿孚遍野,朱之锡为之心急如焚,采取多种措施救灾:一方面开仓赈济,一方面在带头捐款,同时,发动各级官员解囊赈恤,而且提出一些应急办法,责成各地划分区块,责任到人,逐个登记灾民,逐个救济,不准截留,不许推诿,从而渡过难关。事后当地百姓纷纷上书赞誉朱总督,朝廷因此特赐褒扬,官晋太子少保。
与此同时,就治理黄河、淮河中的料物筹措、修守制度、河员职责以及运河的管理运用等问题,均提出了改进措施,并一一付诸实施,对整治河运,有不少建树。
鞠躬尽瘁 死而后已 长使英雄泪满襟
中国河患由来已久,最严重的莫过于黄河、淮河,时人曾言:“黄河为患中国,自汉宋以来,耗金钱若填巨海。”(朱之锡:《河防疏略》序,齐鲁书社1997年影印本)正因如此,在治河过程中,朱之锡恨不得将一个钱掰成两个用,尽可能将钱用在刀刃上。病逝后,朝廷派人料理后事,审计河银库存,从上任时的10万两增至46万两,按规定,他可得羡余5万两,可朱之锡分文不留,全部上缴国库。
从顺治十四年(1657)至清康熙五年(1666),朱之锡就任河道总督10年,鞍马劳顿,疲于奔命,南北交驰,几无歇脚之时。一年到头,奔赴在治河第一线,办文牍的时间很少,只能利用逢年过节回署的机会,日夜清理。据年谱记载,顺治十六年春节期间,趁年终岁末,就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教训,他一口气写了11份奏疏,除《两河利害甚巨疏》,还提出10条建议意见。这些建言献策,有理有据,颇有见地,因此朝廷于二月初三至十二日,一一全部作了批复,使朱之锡能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
利用空余时间,类似的奏疏接二连三地呈报,对治河、漕运等重大事项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建议,后人将其辑成数十万字的《河防疏略》,据统计,其中近百篇奏章被朝廷采纳。
十年治河,朱之锡心无旁鹜,心系三河,恪尽职守,乃至因孝敬出了名的他,一想到沿河万众的安全,治河责任的重大,即使在母亲病逝后,也只得强忍悲痛,在职守孝,仍然奔波于治水之中。他的足迹踏遍黄、淮各地,以致积劳成疾,形神憔悴。这在他的年谱中不时得以反映:康熙四年(1665)八月二十五日“之锡从虞城督工回署,检阅各属公文,突然痰火上冲,晕倒。马伯龙医师投以姜汤、朱砂等剂,方定又赴各工勘阅,带病工作而未顾治疗。”甚至临终前他还亲撰《患疾日深疏》,在此疏中自述:“自去春来,心火上炎,跳动不止,饮食减少,恍惚多惊,终夜之间卧起三四,不能成寐……今年正月感冒痰嗽,头晕非常,医生提议得岁月静息,但自认为人臣以身许国,虽鞠躬尽瘁义所应尔,狗马疾病何足上渎宸聪。但河道事务,关系国计民生,万一贻误,臣罪滋大,抱疴之身,难以胜任,伏乞解任调治,速推新督接管受事。”然而连落款日期也来不及写上,就与世长辞了,时年仅44岁。
朱之锡病逝的噩耗一传开,朝中百官无不扼腕痛惜,沿河百姓更是痛哭流涕,尤其是总督衙门所在地———济州,从官员到百姓,或巷哭不已,或匍匐聚哭于堂,就这样持续了几个月。直隶山东河南总督朱昌祚等官员上疏,要求给予厚葬。康熙皇帝深知朱之锡功绩,遂以国典从优,谕赐祭葬,墓碑刻:赐进士出身翰林院学士太子少保兵部尚书总督河道提督军务梅麓朱公之墓。
雍正元年(1725),世宗下旨在河南武陟建造“淮黄诸河龙王庙”(后改为“嘉应观”),庙成时,朱之锡被敕封为河神“朱大王”(被列为“四大王”之一),在大王殿立了其塑像,每年春秋两季得以御祭。
乾隆四十五年(1780),乾隆南下巡视河工,看到河运畅通,百姓安居乐业,念及先臣治河有功,恩准大学士、总督河道阿桂等人的奏请,追封朱之锡为“助顺永宁侯”。清嘉庆、同治、光绪皇帝,又先后授以佑安、显应、娞靖、昭感、孚惠、护国、灵庇、翊化、昭显、佑民等封号。
朱之锡病逝后,黎民百姓无不称颂其惠政,尤其是河南、山东、江苏等地,人们感念他的功德,纷纷立庙祭祀,常年香火不断。除此外,沿河各儒学宦祀也相继为其塑像,称其为一代治河功臣;家乡人们也以其为豪,道光二十六年(1846),在义乌县城绣湖之滨建成“梅麓公祠”;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金华府建成“朱大王庙”,每年祭祀。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朱之锡离开我们虽已350年,但每当追忆其业绩与处事,依然有着现实教育意义。他不仅在黄淮两河的治理上做出了很大贡献,而且为完善清代河工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有这些,对于我们今天的“五水共治”,也同样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