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21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陈奎钱 记者 陈健贤)出门在外入住酒店,最担心的是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如果自己住的房间突然出现陌生人,酒店该不该承担责任?日前,消费者吴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据了解,吴先生是温州人,近日他来义乌寻找货源,并入住银海一区某酒店。房价为每天每间188元,他定了2天并付了680元押金。第二天一早,吴先生就出门去市场,直到中午才回酒店。当他用房卡打开门时,竟发现房间里有一名陌生男子正坐着喝茶。吴先生立即叫来了总台服务员,服务员表示不认识此人也不清楚情况。吴先生当场要求酒店退1天赔3天房费作为赔偿,但酒店负责人拒绝了他的要求。
协商无果后,吴先生向福田市场监管所投诉。工作人员立即与酒店负责人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酒店负责人表示,陌生人进房间可能是吴先生出门时没关好门,与酒店无关。吴先生则表示,就算没锁门,酒店也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更何况自己出门时确定已锁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工作人员认为,随意让人进入住客的房间,无疑是酒店对消费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酒店有过错,理应支持吴先生的投诉。
随后,酒店负责人对服务员进行仔细询问,才得知陌生男子是一名服务员的父亲,由于该服务员当时正忙,便随手打开了一间客房,让父亲先休息一下,没想到被吴先生撞了个正着。最终,酒店负责人同意给吴先生退1天赔2天房费作补偿,并向他道歉。吴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