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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试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

发布时间: 2017-08-11 09:14:1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林晓燕 通讯员 陈梦蕾

  中国义乌网8月11日讯(商报记者 林晓燕 通讯员 陈梦蕾)近日,义乌某规上企业工作人员来到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办理“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审批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受理材料后发现,该企业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不但没有授权委托书,所有申报材料上也未加盖单位公章。经过综合分析和详细了解情况,在得到承办人员的承诺后,窗口人员启动“先办后补”的容缺受理制度,给予当场先行受理。

  据介绍,所谓“容缺受理”,就是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非主要申报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行政审批事项,先予以受理进入审批流程。“要是以前出现这种情况,我可能要跑好几个来回,现在应该只需再来一次就可以了。”这家企业的经办人员高兴地说。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破除了原行政审批服务中申请资料不齐全不受理的操作模式,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不过,容缺受理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审批事项,服务对象提交的主要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仅是次要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的申报材料,由服务对象作出容缺受理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进入审批流程。服务对象书面承诺补充次要申报材料的时限,最长不超过该事项的审批承诺期。”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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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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