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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法院试点村居设立公告栏显成效

发布时间: 2017-11-20 09:44:19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应悦 通讯员 余芹 王闽

  中国义乌网11月20日讯(商报记者 应悦 通讯员 余芹 王闽)日前,《人民日报》刊文点赞了义乌市法院推行法院公告栏,较好地解决了法院文书“送达难”的老难题。

  据悉,“送达难”已成为普遍制约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一大突出问题,尤其是公告送达案件的增多对审判质效的影响较大。义乌市法院案件量持续高位运行,今年以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9038件,其中公告案件3169件,占民商事案件的16.6%。但是,最终通过公告送达参与庭审的当事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公告送达不但占用人力物力,耗费大量的诉讼资源,且公告“送而不达”、“达而不到”现象比较突出。

  对此,今年市法院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决定在苏溪法庭开展试点,进乡村安装“法院公告栏”。截至今年7月底,苏溪法庭已全部完成辖区126个村居的公告栏安装工作,专门用于张贴法院开庭公告、判决公告等材料。

  苏溪镇某村民陈某,因向他人借款9万元未还被起诉。法院经过电话、邮寄材料、实地走访甚至包括原告协助寻找等多种方式,都无法联系到他。最终,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材料,没想到开庭当日陈某来到法庭应诉。后来,陈某告诉法官,早几年他因为经商离开村里,变更了自己居所,还更换了手机号码。最近有亲戚转告了他有关张贴在村里公告栏上的相关法律文书内容,他才知道自己被人家告了。

  “在村居办公大楼醒目位置设置法院公告栏,可以规范法院的法律文书张贴地点,保障公告张贴时间,确保程序合法。设立法院专门公告栏后,文书张贴有其固定场所且位置较高,既能避免被恶意撕毁,也能避免遭受风吹雨淋。”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法针对性强,能有效提高受送达人的出庭率。法院公告专栏,能让群众一目了然看到涉诉信息。而且试点区域大部分是熟人聚居,通过张贴在村居人流较为密集的村委会办公楼的醒目位置,受送达人能够通过亲戚、朋友之口获知涉诉信息,提高获取送达信息的几率,也能让更多知情者提供当事人居住地等线索,提高送达率及出庭率,利于法院查清事实。

  从试点情况看,今年前7个月,苏溪法庭公告案件223件,被告到庭仅2人;设立法院公告栏后,法庭的公告案件137件,已有12位当事人知道被公告后主动到法庭应诉,到庭率从不到1%提高到8.8%,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告送达中送而不达、达而不到庭的状况。根据试点情况,目前,法院公告栏已经在除主城区外的全市乡村推广,并且尝试了在公告栏张贴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也收到了较好效果。

  据悉,市法院还将在乡村法院公告栏上进一步丰富公告和宣传内容,如粘贴督促执行公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诚信诉讼当事人信息,结合“七五”普法计划,开展典型案例宣传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法院公告栏在社会管理层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宣传法院和弘扬法治文化的一个窗口,助力“平安义乌”、“法治义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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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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