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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8月10日讯(记者 龚书弘)逃废债跟逃债,一字之差,实则千差万别。逃债,指无法偿清贷款,欠债不还的情形;而逃废债,则是指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履行债务的行为。今天(8月9日)下午,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今年以来,警方持续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净化义乌金融生态环境。
转移房租不还银行贷款被逮捕
风光的时候,在义乌经商的傅某无论如何是想不到,他后来会成为逃废债案件的主角。傅某在义乌做纺织生意,早些年,经营利润很不错,资金充足。后来,傅某开始到外地投资发展,由于投资额巨大,他便开始向银行贷款。
可是因为盲目去扩大生产规模,没有事先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导致外地投资出现了问题。傅某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亏损巨大。时间一长,借贷多了还不上,资金链出现断裂,连义乌的老厂也只能处于停产状态。
贷款出现逾期后,银行多次上门催收,却始终不见傅某有偿还的意思,于是银行向法院起诉。根据判决,傅某需要归还银行贷款,同时,他本人和公司的所有账号也都“只进不出”。而此时,傅某的经济来源只有一年200多万元的房租。本来,每年房租都需要交给法院处理,但他却在这上面动起了手脚。他让自己的亲戚将厂房出租出去,亲戚收到房租后再将钱交给他,他则拿钱来用于生活开销和偿还私人债务,对银行贷款不理不睬。
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后果断介入。目前,傅某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已被警方执行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像傅某这样的情况在义乌还是比较常见的,“许多企业在前期发展势头良好的时候,容易盲目自大,因为高利润的诱惑扩大生产规模或是涉足自己未知的领域,在风险评估不足和经营管理不到位的时候,发生资金链断裂、还不上银行贷款的情况。”民警表示,此时企业应该做的是尽量想办法补救,寻求东山再起的机会,而不是逃避还贷责任。
服务金融警方严打恶意逃废债
据介绍,义乌警方在办案实践中发现,近年来恶意逃废债的手段和方式不断升级翻新,有的恶意伪造租赁合同对抗抵押权,甚至转移资产、转让股权、恶意赠与、低价贱卖等。逃废债不仅对单个企业或个人有伤害,还会形成风气,如果企业欠银行的债故意不还,更会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警方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将打击恶意逃废债工作作为金融维稳头等大事来抓。
今年上半年,义乌经侦大队共查办恶意逃废债金融债务案件五起,共涉及贷款金额1.38亿元,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逮捕2人,取保7人;协助金华市公安局查办骗取贷款案1起,涉及贷款金额1.18亿元,逮捕1人。此外,接银行报案,查办了2起个人逃废金融债务案件,均为指使他人冒充亲属使用房产证抵押贷款后逃跑,现已逮捕4人,取保2人。
在抓好刑事打击的同时,义乌警方及时参与贷款逾期、欠息企业主日常约谈工作,负责法律宣传、通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开展提醒敲打。今年以来,参与贷款逾期业主约谈会三次,共约谈企业34家;约谈涉嫌逃废债企业100余家。另外还积极“送法上门”,先后到多家银行开展预防金融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据悉,义乌警方将继续强化对恶意隐匿、转移资产或者搞“假倒闭”、“假破产”等恶意逃废债及协助、帮助隐匿、转移资产等犯罪的深挖和打击力度,及时对涉案资产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等措施,最大程度地保全剩余财产,形成严打逃废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