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3日讯(商报记者 林晓燕)12月11日,义乌市发布《关于市场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期限、搬迁期限的公告》《关于市场区块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相关事项的通知》,对该区块的有关征收事宜进行明确和说明。
据了解,市场区块房屋征收协议签约期限具体分为三个时段:第一时段,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7日,在该时段签约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3%的奖励。第二时段,2018年1月28日至2018年1月29日,在该时段签约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2%的奖励。第三时段,2018年1月30日,在该时段签约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1%的奖励。
另外,在2018年1月30日(含)之前完成签约的,自然成套的水平房再给予房屋主体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奖励,垂直房(含已分割为水平房的)再给予合法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的奖励。
在时间安排上,市场区块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期限具体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2018年3月3日(含)之前,在该时段搬迁腾空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2%的奖励。第二时段,2018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5日,在该时段搬迁腾空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1%的奖励。
规定期限内未签约或搬迁腾空的,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