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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续期” 试点期限延长一年

发布时间: 2018-01-05 14:26:36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吴杰 编辑 祝璐

  盛秋平为城西街道和后宅街道颁发首批“集地券”证书。中国义乌网资料图

  中国义乌网1月5日讯(记者 吴杰 编辑 祝璐)2017年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一项决定,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定州市、河南省长垣县等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31日届满。

  土地制度改革在义乌的生动实践

  作为33个试点地区之一,义乌也名列其中。在延期的一年中,试点力度将有望提升,覆盖面也将扩大,创新手段也将更“新”。延长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试点期限,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的深度融合。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根据《决定》,33个试点行政区域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6个条款,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三项改革试点。该授权的期限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

  从2015年3月开始到2017年末,义乌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已经走过近三年时间,在试点的这段时间里,义乌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不动产登记发证、“集地券”、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工作得到了国土资源部领导在相关会议上的点名表扬,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也走在了全国前列,并撬动了农村沉睡的巨额资产,义乌农村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着巨变。

  实现“户有所居”“户有宜居”

  ​记者从义乌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2017年,义乌共有19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用地面积75345.56平方米(113.02亩),成交价款8933.87万元,扣除增值收益调节金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获益7000万元左右。入市工作为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义乌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探索以多种实现形式保障农民住房需求,确保“户有所居”“户有宜居”。城西街道里界村于2016年下半年启动新农村改造,完成第一批39户农户建房后,全村已没有可建设用地。但其余400多户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迫切,如何解决?

  在市、街道推动下,在坡地村镇建设试点中,里界村不仅解决了村民建房用地问题,还开展了宅基地有偿调剂和有偿选位工作,与村庄仅隔一条杭金衢高速公路的56亩山坡有机更新地块完成投标。“目前61户村民选到了满意的建房地块,剩下23户也会在年底前完成选地。”里界村党支部书记楼润强告诉记者,明年,这块坡地上就将建起80多幢漂亮的新房子。

  而对处于城镇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村庄,由政府实施新社区集聚建设。允许农民以宅基地用益物权置换集聚区内的大产权房。2017年,义乌完成建设可安置高层公寓套数12995套,已安置8208套,完成协议签订5316户,真正实现了“户有所居”。

  乡村振兴享改革红利

  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2017年全年义乌共受理征地项目113个,总面积18618.29亩,其中已编报征地方案16个批次81个地块(项目)总面积8266.40亩,涉及247个行政村。共审核支付征地补偿费1.19亿元,核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7478人。

  “在农村,土地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土地改革试点工作没有前例可循,因此更需要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和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不断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诉求。”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年多来,改革效能正在显现,义乌全市732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收入从2.6万元增加到3.1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力度通过量的积累,扩大改革效应,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改革红利更多惠及农业、农村和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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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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