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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义乌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 2018-01-23 10:00:20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志坚

  根据义乌市委办、市府办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18年起连续三年,义乌市财政将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3年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薄弱村兜底保障、物业项目补助、贴息补助、发展奖励等方面支出。同时,义乌市、镇(街)两级财政还将建立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兜底保障制度,加大村级运转经费投入。

  “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18年底,义乌所有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保持在10万元以上且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占总村数比例要达到50%以上;到2019年底,所有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到2021年底,力争所有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实现100个以上村庄经营性收入超百万元。

  八大举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据了解,义乌将通过大力发展物业经济、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融合发展美丽经济、探索创新经营机制、大力培养经营队伍、有序推进村庄整合、深化“2+1”结对帮扶、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等八大举措,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义乌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在大力发展物业经济方面,义乌将鼓励以薄弱村组团的形式,在城镇商贸区、工业园区等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采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出租)等方式,兴建或购置农贸市场、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商铺店面、仓储设施、来料加工场所、小型冷库等物业,收益归村集体。

  在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方面,义乌将支持并鼓励村集体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村办公用房、会堂、老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设施等各类集体资产,做好存量资产发包和租赁经营。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整治”、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实施村级低小散企业向当地工业区集聚,腾出空间,留出建设用地,置换用地指标收入归村集体所有。实施光伏小康工程,鼓励利用荒山、荒坡和农村现有合法建筑开展“光伏+”应用,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在融合发展美丽经济方面,义乌主要是围绕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等建设,通过村集体投资、村民众筹和村企合作等多种途径,引入现代农业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村发展农家乐、民宿、古村落观光等休闲旅游业,建设旅游配套设施等,提供基础设施使用有偿服务。充分发挥国企优势,主动对接村集体充分利用房屋、土地、资金等资源与国资企业进行项目联合开发,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大力培养经营队伍方面,义乌将通过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派驻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强化党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

  在有序推进村庄整合方面,义乌将按照“1(镇区、城市分区规划)+X(中心村建设规划)+Y(特色村规划)”镇村规划,鼓励引导条件成熟的村居加快实施村庄撤并,有序推进中心村建设,有效整合资源,推动薄弱村转化消除。

  在深化“2+1”结对帮扶方面,义乌将持续深入开展每个省定薄弱村一名市级班子领导联系、一个机关部门和一家企业参与结对共建行动,鼓励企业到结对村投资发展一、二、三产业,参与农村集体闲置用房综合利用和村级标准厂房及商贸项目建设,通过帮项目、帮联络、帮资金及合作开发等途径,支持薄弱村建立稳固的经济收入来源,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九个保障强化“三年行动计划”有序实施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安排,义乌将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提升、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分步实施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义乌将采用强化财政支持、保障发展用地、激发改革红利、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税费优惠、建立奖励制度等六个政策保障,采取强化组织领导、编制扶持规划、强化督查考核等三个组织保障,确保完成消除薄弱村的目标任务。

  义乌市政府每年将根据需要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落实薄弱村发展所需用地。从2018年开始,原则上连续3年从上级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中安排不少于5%的用地指标,用于支持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异地联建等项目。

  义乌将加快推进薄弱村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增加村集体宅基地有偿使用收入。指导薄弱村将农村宅基地复垦为农用地形成“集地券”,通过交易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

  义乌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于薄弱村发展村集体经济贷款项目,义乌市财政按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单村最高贷款额100万元,贴息时间为3年。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义乌免征因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工本费。薄弱村集体投资兴建物业项目,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同时还将建立集体经济发展奖励制度,对未列入各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补助项目的薄弱村,但在规定时间内(连续3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的,经验收合格,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义乌将成立由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义乌市农业林业局,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消除薄弱村工作。同时要求各镇(街)精准编制扶持规划,大力开展精准帮扶,并把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纳入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消除薄弱村工作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党政正职不得调离岗位、不得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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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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