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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2月27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日前,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交管分局了解到,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3月1日起义乌将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的相关流程。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提前至义乌市公安局交管分局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消分新规消息一出,便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但网上也出现了类似于“3月1日起,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理要面签绑定”等不实信息。今天(2月27日)一早,记者与义乌交警部门一同梳理了常见的几个问题,现通过浙江新闻客户端为广大市民解疑。
1.网传“3月1日起,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理要面签绑定”,只针对通过网上自助系统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2.目前各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方式不变,不分3月1日前后。
3.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4.一辆车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5.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6.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7、通过“交管12123”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