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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清明时节夸生态葬

发布时间: 2018-03-30 09:32:24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人可

  清明节将到。中国民俗里的清明节有一项内容——给去世的亲人上坟,以此寄托对去世亲人的哀思。

  由上坟就很自然地引申出殡葬改革的话题。

  3月27日,义乌市举行第13次集体生态葬仪式,37位逝者的骨灰被安葬在佛堂望月山陵园,其中23位逝者的骨灰被深埋在绿树旁、草坪下,14位逝者的骨灰被撒在绿树花丛中。人可对逝者及逝者家属具有的“丧事新办、回归自然”的观念点赞,也为义乌市组织集体生态葬的做法点赞。

  生与死是人生大事。人固有一死,死后怎样办理后事,自然也是大事。建一座坟、树一块碑,让死者安息,让后者缅怀,这是处理后事的传统办法。这样做,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就产生了。

  到了20世纪90年代,政府推行对逝者遗体火化的殡葬改革,再把骨灰安放在公墓里,这样可减少土地用量。在土地日趋紧缺的当下,深化殡葬改革成了必然。人来自于自然,也得回归自然。生态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义乌在这方面走了改革的前列——至今,集体生态葬仪式已举办了13次。

  写到这里,人可想起了10多年前到义乌采访时,了解到的4个生态葬的例子——

  义亭镇杭畴村有一位李姓老先生,他生前向子女交代后事时说,他去世后不保留骨灰,要撒掉。后来,子女们考虑到老先生生前想游长江三峡,但没有成行,就带着老先生的骨灰坐轮船撒在了长江三峡,实现了老先生游长江三峡的遗愿。

  义乌市原政协副主席冯志来在妻子去世后,把她的骨灰埋在地下,上面种了一棵桂花树。

  文艺理论家冯雪峰夫妇的骨灰从北京迎回老家神坛村后,骨灰就埋在村后的山坳里,上面种上了花草。

  廿三里街道王店村村民王银美去世后,家属按照她生前遗嘱,把她的骨灰撒入钱塘江中。

  推行生态葬法,是殡葬改革从遗体火化“第一次革命”到葬法生态化“第二次革命”的转变。上述4例生态葬,开了义乌殡葬改革的好头。如今,政府倡导、民间示范的生态葬例子越来越多,让我们看到了殡葬改革的曙光将更加明亮。

  没有坟墓,没有墓碑,骨灰又撒了,逢年过节怎么祭奠先人?这是很多人担心的事。当年,人可采访王银美的儿子吕正辉时,曾这样问他。他说,祭奠先人可以在心里,也可以在家立块牌位。他父亲生前移爷爷的坟时说过这么一句话:“死人与活人抢土地是永远抢不过的。”所以,人活着要有所贡献,死了也不占用土地,这是真正的“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做法。

  吕正辉的话很有道理,以至于10多年后,人可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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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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