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监工作人员向观摩者介绍活动目的。

观摩式执法检查现场。通讯员王厚摄
中国义乌网4月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3月28日下午,位于福田街道的瑞华琉璃有限公司来了一批“特殊客人”。这些客人当中,既有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市安监大队工作人员、镇街安监所队员,也有来自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业主,总人数有六七十位。
原来,这是市安监局在组织开展的一场观摩式执法。
一举两得“传帮带”
“参与对象中,除了安监大队工作人员外,还有企业负责人和一线安管员,以及镇街安监员。”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作为一种创新的监管模式,观摩式执法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实效为目的,旨在提升各方发现隐患、整改隐患的能力,以点带面,促进形成“人人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去年7月,市安监局在结合义乌实际和其他地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行过尝试。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决定从今年起开始正式启动观摩式执法模式,这次是首次活动。根据计划安排,接下来每个季度会分行业、领域或区块组织开展一次。
一般来说,观摩执法时要筛选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观摩对象,市安监大队对其进行公开执法。期间,被观摩企业所在镇街执法人员和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同行业企业,共同观摩执法全过程。最后,推广被观摩企业好的做法,查摆其问题。
“说实话,不仅是这些企业主,像我们安监员也从中学到了不少。”小楼是某街道的一名普通安监员,和安监局相对专业的执法人员相比,他笑言自己是“半瓶醋”。据了解,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镇街安监员队伍并不是很稳定,人员流动大,尤其对一些新进人员来说,安全生产知识方面理论多于实战。
参与观摩活动后,他们可以更直观地看“老前辈”如何去开展隐患排查,以及如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一次检查,监管人员既查找了安全隐患和问题,又增强了现场教学意识,充分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授之鱼,不如授之以渔
怎样让参与观摩的企业主有所触动,回去后不但能切实查找隐患并整改到位,还能举一反三?据了解,观摩执法后,安监部门将对被观摩企业查找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直言,推出观摩式执法举措的初衷是在纵横两方面取得实效。纵,向上的目标是把执法、培训、查找隐患、隐患整改熔于一炉,避免多头和重复执法;横,向上的目标是检查1家企业,带动1个行业;处罚1家单位,警示多家单位,真正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
办公区域监控及充电器等使用的电线,存在随意串联、私拉乱接等安全隐患;车间内,压痕机的其中一道刹车系统为操作方便被解除,熨烫机未设置机器操作规程,两者周围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当天的观摩检查过程中,安监大队执法人员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与身边的观摩人员进行交流互动。
为什么不符合标准?隐患会导致哪些安全生产事故?应该怎样整改?执法人员现身说法、临场施教,像防火分隔、智慧用电、逃生通道设置等同类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被分析得十分透彻,完全是一场脱开“课本”的现场教学,让在场观摩的企业主和安管员受益匪浅。
在观摩式执法中,习以为常的隐患被“放大”。“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一些企业主觉得自己的企业管理已经不错了,但一“观摩”,就被“观摩”出了冷汗。“一直对自己的厂比较有信心,觉得在这方面已经做得很好了,但对照刚观摩过的这家企业,才发现自身还存在个别类似的隐患。”来自江东街道的某企业负责人直言,这趟观摩让自己“长见识”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作为监管部门,如何最大化释放安全正能量、收到事半功倍的执法效果?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重要课题。“授之鱼,不如授之以渔。”业内相关人士指出,就目前而言,这种观摩式执法的思路还是比较接地气的,平时光靠安监人员上门检查指导远远是不够的,还得依靠企业自身,积极做好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并及时整改,而前提是要让他们知晓哪些属于安全隐患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