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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总首创职工工资债权让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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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浙江省义乌打工的开化人江国松和工友们与包工头朱某之间拖了近两年的工资纠纷,最近终于有了结果。是义乌市总工会推出的职工工资债权让渡办法,让他和其他15名工友投诉不久就顺利拿到这笔工钱,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还免去了上法庭打官司的麻烦。

  据悉,职工工资债权工会让渡办法目前在全国工会系统中还是首创。

  对此,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认为:“在劳动关系矛盾时有发生、日益多元复杂的情况下,工会在履行维权职能时要大胆创新。这一办法的实施,可以让工会维权职能发挥得更到位,也是工会主动、依法、科学为工人维权的新实践。”

  据了解,为增强工会社会化维权手段,及时快速有效地解决职工冗长、烦琐的法律讨薪问题,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15日,义乌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职工工资债权工会让渡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在义乌的外来务工人员,如果工资被业主拖欠,且事实清楚、数额明确,务工人员又面临经济上的特殊困难或特别情况的,可以向义乌市总工会提出申请,经工会评估符合让渡条件的,双方签订《工资债权让渡协议》后,就由义乌市总工会先支付这些务工者的工资,最后由义乌市总工会以债权人名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向业主收回欠薪。

  江国松等16名外来务工人员就是办法实施后的第一批受益者。他们于2005年7月到义乌某建设集团项目部做木工,除了在2006年春节时领过部分生活费外,没有领到过工资。义乌市总工会接到投诉后,经过仔细核实后认为,江国松等人的债权符合“工资债权让渡办法”,随之与他们签订《工资债权让渡协议》。协议确定,由总工会先行支付16名务工人员被拖欠的工资,16名务工人员委托总工会工作人员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追讨所欠工资。近日,被告方已支付了工资款,义乌市总工会的工资债权让渡基金得到了回笼。

  陈有德认为,很多时候务工者遭遇欠薪时,由于法律知识匮乏等种种原因,自我维权存在很大的困难,所以工会有责任接过他们肩头维权的重担。而单纯欠薪案件并不多,拖欠工资时常伴随不缴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即使有工资欠条,也不一定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债权,因此维权难度较大。工会的这一创举,可以让务工者的债权及时变现,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困难,使务工者面对欠薪问题时,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

  作者:李刚殷

  刊于2007年9月27日《工人日报》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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