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模式呵护“世界超市”
“义乌市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当重视,其中检察院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力度大”,去年底,专程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交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Gerraud Kopf女士发出这样的感叹。作为欧洲奢侈珠宝品牌制造商菲维亚珠宝有限两合公司的法务总监,她对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傅新民说:“你们的努力让我们对义乌市的投资环境充满信心。”
有着“全球最大小商品批发市场”、“世界超市”等美称的义乌,去年又被国家列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义乌市检察院是浙江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最多的基层检察院,去年该院批捕、起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61件198人。同时,该院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探索建立了以知识产权保护基地建设为载体,多部门联动、检校合作、国际和区域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交流共享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形成了“打击、预防、服务”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被浙江省检察院称为“义乌模式”并在全省推广。
义乌市检察院是浙江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缩影。去年,浙江检察机关围绕浙江省委提出的“创新强省,创业富民”总战略和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明确将构建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机制列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服务我省“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意见》的重点工作项目之一,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为经济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准确有效地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对知识产权最直接、最有力的保护。”浙江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糜方强说,去年,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07件452人、起诉584件886人,为历年来办理此类案件最多的一年。在办案过程中,浙江省检察院坚持以查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要案为重点,先后分三批对田某等人制售假冒品牌羽绒服案等17起在全国或省内有重大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落实专人负责,逐案跟踪督导,目前全部案件均已依法审结,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工作中,浙江检察机关注重与行政执法部门、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力度。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这两个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借助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通过深入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了50余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5件17人,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等“降格处理”现象。
为提高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准确打击能力,浙江省检察院通过信息专报、疑难案件交流探讨等方式加强对下指导,去年,又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犯罪公诉专业指导组,强化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犯罪公诉案件的业务指导。去年1月,乐清市检察院通过网上信息平台,发现叶某在网上销售假冒“GUCCI”(古奇)、“BALLY”(巴利)等品牌的产品,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便及时向工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成功将浙江省第一例网上售假案批捕、起诉。浙江省检察院及时将这一信息进行了通报,有力推动了全省类似案件的办理。2011年,该省检察机关共以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批捕、起诉网上售假案件20余件。
依托“打击、预防、服务”三位一体的保护模式,2011年,浙江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地的重点整治,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和宁波市北仑区等一些驰名商标、著名品牌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地的检察院,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及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咨询等各项法律服务,结合办案,针对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健全防范机制。义乌市、绍兴县、海宁市三地检察院还分别在义乌小商品城、中国轻纺城、中国皮革城设立了检察室,将监督、预防、服务的前沿直接延伸到市场。
2012年3月25日《检察日报》刊发
记者:范跃红 史隽 盛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