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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不犯,小事不断”遇到克星——你的错,随时会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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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事不犯,小事不断”遇到克星——

  你的错,随时会存照

  核心提示:

  “大事不犯,小事不断”,已成为当前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难题。义乌市大陈镇推行党员日常行为跟踪记录制度,把党员在小处、小节上犯错、违规的行为记录在案。这项制度的推行,在当地农村党员以及群众中引起不小轰动。

  时隔多日,说起自己上了党员日常行为跟踪记录本的“那件事”,大陈镇溪后村党员楼茂林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本来以为是说说的,结果还真给我记上了。”楼茂林尴尬笑笑,挠了挠脑袋。在他看来,这种小事放在以前,根本没人会管,“一没犯法、二没违章,还真不算什么事情。”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次,村里居然认真了。

  今年5月以来,义乌市大陈镇探索推行党员日常行为跟踪记录制度,把党员在小处、小节上犯错、违规的行为记录在案。这项制度的推行能否发挥作用?记者对此进行采访调查。

  举措:较真记小错

  “那件事”要从2009年下半年说起,因为家里建造新房,楼茂林和村里打了个招呼,抱着铺盖搬进村里一间会议室。转眼大半年过去,2010年新房建成,村里以为楼茂林会主动搬出,没料到他竟丝毫没有动的意思。“当时觉得多占一会儿,对村里影响也不大,不算什么事。”之后,就算村干部屡次上门催促、教育,但是一直拖到今年5月,他还是没把钥匙交出来。

  当时,溪后村已经开始向党员宣传“党员日常行为跟踪记录”制度,楼茂林也知道有这么个小本本,不过他一直觉得自己事小,不会被记上去,殊不知这一制度针对的就是很多人眼中的“小事”。

  过了1个月,直到村支部书记楼剑虹、纪检委员楼岐山以及联村干部楼云芳一起上门向他核实情况,楼茂林才意识到这件事情严重了。在匆匆退掉集体房屋后,他还央求村支部书记不要把这件事情向村里党员张扬。

  “身为党员,就这么‘榜上有名’,很没面子。”尽管在“小黑本”记上一笔,但他还是认同“党员日常行为跟踪记录”这项制度,“至少对党员有一种监督作用,原来以为有些小错误犯了也没啥关系,现在可不能这么想了。”

  不过,在大陈镇纪委书记吴俊明看来,让那些犯错的党员面子上过不去,并不是推行这一制度的唯一目的,他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是要让普通群众觉得,党员的表现确实要比一般群众优秀。”

  成效:98人上黑本

  许多乡镇领导干部深知,做好基层党员的日常管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我到镇街班子这几年,特别是分管组织纪检工作以来,经常会有一些村党支部书记或者村民反映,许多党员会不来开,党费不来交,更别谈支持村里的工作了。”谈及党员日常行为全程跟踪记录制度出台的原因,吴俊明深有感触:“当时,甚至还有人说,一些党员的作风还不如普通老百姓!”

  这句话深深刺痛了吴俊明的心。“‘大事不犯,小事不断’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难题,如果日积月累,后果不堪设想。”然而,包括吴俊明在内的许多基层干部都对此十分无奈。“除了传统的做思想工作,几乎无计可施。”有人这样感慨。

  于是,一个被动局面形成——只要一些党员不违法乱纪,上级党委就没有办法“治”他们。为打破僵局,吴俊明专门召集大陈辖区内的市级党代表、工作片分管组织副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人,陆续开了10多个座谈会。

  在一次次讨论、征求意见中,党员日常行为全程跟踪记录制度逐渐成熟完善。

  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记下来;邻里关系恶劣,对村里公益事业不热心的,记下来;生活作风不检点、不孝、有家庭暴力的,也得记下来……在溪后村的《党员日常行为跟踪记录本》上,记者看到,共有10个方面的行为要被记录在案。

  在具体操作上,大陈镇2284名党员的日常行为记录分两类:普通党员由村支部书记记录,联村干部和村纪委委员签字后,交由被记录党员本人签字;村支部委员由工作片主任记录,镇纪委委员和联村干部签字后,交由被记录村支部委员本人签字。

  “对记录的情况,我们每个月汇总一次,并进行调查核实。”吴俊明说,情况属实的,我们会输入“党员档案信息数据库”,还要对那些党员诫勉谈话。

  不少党员发现,此次党员日常行为“全程记录”不是走过场。记者在多个村的记录本上看到,有党员把丝瓜种到邻居家门口,影响邻居,村、镇干部多次劝导不听,被记录在案;有支部委员租了村里的房子不交房租,也被记录下来;有党员在承包水库后,私自在水库坝上盖简易房养猪,不仅不拆,反而租给别人,更是被记了下来……

  截至10月15日,在大陈镇的49个农村党组织中,共记录各类不良行为党员98人次,有25人实施诫勉谈话等处理,对4名不认真履行记录职责的支部书记也进行了诫勉谈话。其中,大陈一村一位党员被反映不良情况4次,对组织每次的核实情况和教育批评,均置之不理,最后被开除党籍。

  探索:失德待界定

  “现在,总会感觉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做事之前会想一想,这个能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影响。”大陈镇一名普通党员如此感叹心态上的变化。

  而吴俊明看到了实际变化。“过去镇上配合市里搞卫生创建工作,总有几个党员把柴火堆在门前,影响村里卫生,村干部几次做工作,都没用。”实行记录制度后,他发现,这些党员悄悄地把自家门前整理干净了。许多群众也纷纷称赞:这个制度确实让党员像一名党员的样子了。

  “虽然我们记录的都是些日常小事,但倡导的却是优良的作风。”吴俊明觉得,这样的记录,从更广意义上来说,它为探索党员正常退出机制提供了一条较好的实践出路。

  然而,作为一项新鲜事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如何准确规范支部记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一位工作人员指出,由于农村特有的地缘、血缘关系,远近亲戚网几乎涉及到每个人,“如果碰上说情,这一笔到底会不会记,就全靠记录人的态度,这种缺乏监督的模式,很难公平。”

  而党员“失德”行为如何准确界定,也让人伤脑筋。虽然大陈镇界定的三大类十小项记录内容基本囊括了农村党员日常行为的各个方面,但有村干部指出,从实际运作情况看,很多事情都涉及复杂人事,不像文字表述的那样简单,很难给出准确判定。

  此外,农村党组织干部素质的参差不齐,也对制度的推行产生影响。吴俊明告诉记者,现阶段仍无法完全避免错记、漏记或选择性记录等情况的发生,尤其对农村党组织干部自身“失德”行为如何实现有效监督,还是值得研究。

  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王侃:义乌试行党员日常行为全程规范,把对党员的监督向琐碎却重要的细节衍生,有效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不过,监督内容的范围扩大了,监督主体的范围也应该相应扩大,比如从现在单纯的基层党组织监督,向社会监督扩大,让党员的日常行为真正基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也使得评价结果更客观些。

  2012年10月18日《浙江日报》刊发

  记者:吕玥通讯员吴刚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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