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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 | 买了十九年的房子没法证明是自己的

发布时间: 2018-05-04 08:09:4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张静恬 应悦

  中国义乌网5月4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张静恬 应悦)不动产登记一直以来是民生关注的热点,极易出现“肠梗阻”的状况。昨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万先生对记者说,他的房屋办证就遇到了这种“肠梗阻”———从去年到今年跑了多个部门,没有部门能处理。

  万先生家住稠城街道鹏城工业区。1994年,他在此处购买了两套一楼的房子,分别是X幢X单元105室和106室。1999年,万先生又从自家楼上的二楼房主龚先生手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手续齐全,很快便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在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发现《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地址是“稠城鹏城工业村X幢X单元202室”,而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地址是“稠城鹏城工业村X幢X单元205室”。因为地址一栏有出入,无法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最初房地产公司为每个单元的房子编号为一楼105、二楼205、三楼305……依次类推。后来又重新编号,我后来买的这套房子编号变为202。其实,现在的202和重新编号前的205是同一套房子。”万先生说,“当时以为有房产证就够了,土地证这事也没太在意,一搁就是十几年。去年我打算办理不动产权证,窗口说没有土地证办不了,要辖区居委会开证明才行。跑到居委会,居委会说没法开证明,要找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倒是愿意帮忙,但仓库翻遍也没找到原始材料,这事就搁下来了。”

  听过万先生的讲述,记者分别致电稠江街道凤凰社区居委会和雪峰房产核实。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关于万先生1999年所购买的二手房房屋地址名称变更的情况,居委会这边并没有资料存档可以核实,因为他们并没有参与商品房的买卖过程,而且当时凤凰社区居委会还没有成立,对房产开发商的操作过程,社区这边也无据可查。鉴于有风险顾虑,居委会也不敢随意盖章。雪峰房产工作人员则表示,当时负责开发房产的是一家深圳的房产公司,房子造好后才把部分资料移交给雪峰房产,不排除移交过程中有些早期原始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房子住了19年,手中材料一大堆,怎么证明房子是自己的,成了万先生夫妻俩头疼的事。“本来都想放弃了,但看到义乌商报刊登的记者蹲点‘最多跑一次’改革系列报道后,我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万先生说。

  昨天上午,万先生来到“跑一次没跑成投诉与代办”窗口,值班人员了解万先生的诉求后,立即找来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接。该负责人在详细了解万先生的情况后表示,他们将与地名办对接核实后再给万先生回复,请万先生先回去等通知。

  当天下午,没等到回复的万先生再次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号窗口咨询。负责取号的工作人员告诉万先生,这种情况应先去二楼地名办核实后再来不动产登记中心。万先生随后来到二楼地名办窗口,工作人员翻阅了历史档案,找到一张盖有土地证书附图印章的《鹏城工业村3幢垂直分户图》复印件,上面明确标有万先生所在的“5号”的1楼,而龚先生所在“5号”的2楼,另有资料显示在1995年确实有楼栋编号变更的情况,但是万先生所处的房屋标号具体资料并未找到。因此,工作人员在查阅相关历史档案后表示无法确认。

  万先生再次来到不动产登记窗口,找到上午负责对接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和地名办对接,核准究竟哪个地址是正确的,再根据核准后的地址进行确认同一地址其他证照有没有重复颁发过,确认无误后再为万先生办理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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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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