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规定,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王健代理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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