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啥情况?义乌交警免费赠送10000顶头盔

发布时间: 2018-08-06 12:26:01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朱履生 编辑 楼菲莉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8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朱履生 编辑 楼菲莉)炎炎夏日,说起头盔,不少人第一反应一定是——“不戴!这么热!”“不戴!发型会乱!”“不戴!要露出我精致的小脸庞!”然而,义乌交警表示不戴头盔,一旦遇上事故,再美的妆容也是白搭。

  据了解,对于骑行电动车的驾驶人,我们俗称为“肉包铁”,这是因为电动车驾驶人的整个身体完全暴露在外,在高速的车流中,一旦发生事故,猛烈的碰撞直接作用于人的身体,往往造成重大伤亡。

  今年来,义乌发生电动车伤亡事故占总数的46.7%,受害人死亡原因多为颅脑损伤导致。

  案例一:今年5月3日,西城路与涌金大道交叉口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型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林某当场昏迷,头部骨折,血流不止。

  案例二:去年7月24日,机场路与春晗路交叉口,一名电瓶车驾驶员撞上路边护栏,头着地摔倒,当场昏迷,面部受伤。

  为此,近日义乌交警组织人员将首批10000顶头盔,在上溪四通路供电所、后宅城北路与净路叉口、义亭稠义路镇前街路口、苏溪镇前街人民路、廿三里开元南街中国银行、佛堂朝阳路佛堂大道等6个地点免费赠送头盔,倡议广大市民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谨慎驾驶,守法出行。

  活动期间,不少市民在了解到不佩戴头盔可能造成的一系列安全隐患后,纷纷表示今后骑车一定“安全第一”,遵纪守规佩戴安全头盔。

  在此,义乌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今年5月17日对外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了出行安全,请勿购买使用超标电动车。接下来,义乌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以及驾驶超标电动车进行严查严管。

  
编辑: 楼菲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