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7日讯(商报记者 王婷)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券的使用、兑付等行为,拓宽创新券的使用范围,提高创新券的使用率,义乌修订印发了《义乌市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细则》,创新券的支持对象进一步拓宽,在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的创新券中,使用范围从原来只针对科技型企业拓宽到市场经营户。
创新券是政府为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而设计发放的一种有价凭证,由政府向企业发放,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载体购买科技服务,或获得各类科技经费支持后,由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根据新政,针对市场经营户的创新设计需求开发专项服务券,所需支付服务费用的50%可用创新券抵扣,每个市场经营户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
除了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登记注册过的省级载体可以接收外,其他县市认定过的地方载体,经我市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也能享受创新券政策。
此外,为了提高创新券周转流动性,我市还将创新券申领后的有效期由1年改为3个月,减少了创新券库存期,让创新券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并扩大了惠及面。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历年企业使用创新券情况来看,一般企业额度不会超过20万元,因此,此次政策修订将单个企业每年申领创新券的额度从30万元改为20万元。这样一来,在创新券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更多企业能享受到这一普惠政策。
据悉,自创新券政策推出两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享受到了政策带来的红利,大幅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研发成本,也为义乌创业创新注入强大动力。截至目前,今年我市共发放创新券441.66万元,使用创新券210.25万元,均居金华地区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