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9月12日讯(商报记者 林晓燕)前段时间,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对全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半年度监督检查。近日,这份年中考核“成绩单”出炉。
据悉,今年1-6月份,在义乌从事过中介服务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共计有11家,涉及14个镇街,服务企业家数256家,服务类别涉及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托管等业务。
从检查情况来看,这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较好。其中,考评分值在90分以上的有7家,80分以上的4家。
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有待加强
此次考评由企业评定、安监所评定、安监局业务科室评定和第三方评定四部分组成,相对而言第三方评定更为关键。
据了解,在开展第三方评定时,市安监局邀请义乌工商学院暑期实践学生和镇街安监员骨干组成评定小组,抽取50%的服务对象开展回访考评,重点对合同签订及履行、服务基础档案建设、综合监管平台录入情况、服务态度等六大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期间,评审小组分别随机抽取各镇街不同数量的服务企业,并进行一一实地走访调查。
综合各方反馈及测评情况,被抽查的服务企业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普遍反映较好,认为各项中介服务有效提升了各类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增强的同时,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也逐步提高。
当然,高分值不等于“零瑕疵”。从考评情况来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个别机构只出报告,不做服务,没有切实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8家企业指出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服务与价格的性价比不高;个别中介服务机构业务人员工作不到位。
从安监部门的日常监管来看,部分中介服务机构在义开展业务时没有到主管部门开展自主登记公告,没有如实报备业务的情况也偶有发生;部分镇街年中考评时临时抱佛脚,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
“义乌办法”已出台
今年上半年,我市出台《义乌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指出,各级安监部门对在本辖区内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培训服务活动的安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实施监督管理,各安全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监督、检查。同时,各安全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安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培训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市安监局将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为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督,当前,市安监局已建立定期抽查、季度例会、诚信等级评定、失信记录、诫勉约谈、“黑名单”等六大制度。除针对被监管对象建立相关制度外,《办法》也对监管人员本身设立了七条“高压线”,明确指出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规定,不得干预安全服务机构开展正常业务活动、向对方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等。
针对此次考评的实际情况,对考评成绩相对较低的中介机构,安监局将通过行政指导、约谈负责人等形式督促其提升业务水平,并在下一步监管和考评中给予重点关注。